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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快评丨“蹭热点”式诈骗要防更要打

来源 :东方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6-12 00:00 打印


随着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纠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活动的开展,头盔价格水涨船高,也让个别不法分子从中窥得“商机”,“头盔诈骗”案随之发生。这些“蹭热点”式诈骗的骗术如出一辙,先是煽动囤货焦虑,收到货款后就“玩失踪”,微信朋友圈则成为骗局滋生的重点场所。(611日《工人日报》)

 

不必讳言,“蹭热点”式诈骗不仅会给消费者带来利益伤害,且更是对市场秩序的扰乱。正如媒体报道的现象,从口罩诈骗、熔喷布诈骗,到额温枪诈骗,再到如今的头盔诈骗,受突发性事件的影响,导致某类商品需求激增而滋生的诈骗犯罪频发。可以说,不法分子“蹭热点”无异于社会公害,对其不能小觑。

 

“蹭热点”式诈骗的出现,甚至一些不法分子对其屡试不爽,主要原因无外乎以下几点,一则摸准了公众防范意识差,尤其是盲目跟风消费的习惯;二则在于某些商家的夸大宣传,以及玩销售套路,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空间;三则相关信息不对称,导致公众对“热点”缺乏准确认知,从而给上当受骗埋下伏笔;四则在于对“蹭热点”式诈骗的依法打击滞后。

 

对“蹭热点”式诈骗,要强化防范,主要依赖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门在出台政策前,有必要多部门联动,规避政策所带来的市场波动;二是消费者理智消费,刚需购物时要谨记选择正规的购物平台操作购买;三是公众少些“蹭热点”发大财的贪图心理,即便投资也应谨防不法分子的“洗脑”行为;四是相关网络平台也应负起责任,谨防给诈骗提供便利。

 

同时,从打击上来看,“蹭热点”式诈骗并非没有规律可循,对于此类诈骗,监管执法部门有必要超前行动。据报道,519~213天内,深圳宝安区就发生6宗头盔诈骗案,涉案金额18.5万元。更为期待的是,相关部门对一些苗头性问题能够及早出手,对不法经营行为及涉嫌诈骗的不法分子给予有力打击,以减少给公众带来的伤害。

 

另外,相关互联网企业也须负起责任。比如,微信群里中介“配合”轮番“洗脑”;近期,朋友圈里充斥着各式各样的头盔售卖信息,附上让人难辨真假的工厂出货视频;有的购物平台“蹭热点”纵容商家打上了“手快有手慢无、极速发货”,诱发消费者焦虑等等。这些,相关互联网企业有必要加强信息内容真实性审核,尤其对商家销售行为不能缺失监管。

 

“蹭热点”式诈骗终归是法治社会之丑态。其中伤害最大的就是普通消费者。但这也并非是难以破解之题,关键是市场监管执法部门不手软,而网络平台、商家等,也须依法诚信行事,共同防范与抵制骗子的伎俩。对于消费者来讲,既要坚持理智消费,更须对一些营销套路多些甄别,对涉嫌违法经营的更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