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建设示范区典型经验|山东新泰:靶向监管释效能城市发展后劲足
新泰市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把“放管服”有机结合,逐步构建了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智慧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新型监管制度体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后劲明显提升。
事前——承诺即入更便捷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新泰市全面推行事前信用承诺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一是明确承诺事项。新泰市专门印发《新泰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231项,推动全市25个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行业领域信用承诺制度,在市场准入、行政事项办理、企业经营、行业协会管理、信用修复等过程中将签订信用承诺书作为重要的前置环节,并依法将承诺状况向社会公开,有效推动了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制发《新泰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明确承诺工作规程、文本、办事指南及公开程序,规范施行承诺的权利义务、承诺内容、核查要求、信用管理及法律责任等,为施行信用承诺提供操作指引。同时,为优化办事流程,创新开发信用承诺全程监管系统,承诺事项由传统的“线下”全部转为“线上”,信用主体通过扫描业务二维码,即可实现电子签名自动留存承诺记录。截至7月底,通过“信用新泰”网站公示信用承诺书数量已达8万条,全市信用承诺数量与全市企业总数比值超过300%。
三是强化联动核查监管。依托信用承诺全程监管系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闭环监管机制,将信用承诺和履约践诺信息公示作为信用监管的重要依据,实现智能化、自动化监管。对不需要补齐资料的,自动分配至监管部门施行事中信用核实;对需按时补齐资料的,施行践诺预警机制,约定兑现时限前,发送预警短信告知。核实不实或未按时履约的,依法依规记入信用记录,不再承诺和容缺受理等便民服务措施,实施差别化惩戒措施,直至按时履约。截至目前,通过系统核实承诺事项1.5万次,发送预警告知200余次,计入违约记录并惩戒80余条,倒逼市场主体主动遵守信用承诺,营造了良好的信用环境。
事中——靶向监管释效能
近年来,新泰市全面加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以信用为基础的智慧监管模式覆盖了全市30个监管部门、56个细分领域,覆盖率100%。
一是强化信用信息归集。通过整理、提炼工作成果,并从规范、标准及可复制的角度出发,编制完成《新泰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明确各项信用信息的提供单位、数据记录方式、公开共享发布方式及范围和更新频度等,形成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开发完成智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创建245个信用信息目录,并将目录编制IT化,建成目录知识库,目前已累计归集双公示信息、企业社保、纳税、公积金、水、电、气、仓储物流、知识产权等公共信用信息8000余万条,建成一套“一数一源”、标准规范、有效监管信息资源,为全市开展信用监管提供坚实信息数据支撑。
二是实施综合信用评价。为更加科学精准评价企业信用,依托《山东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手段,建设完成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系统,将归集的信用信息进行有效整合,构建起迭代完善的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和模型,为全市信用主体建立电子“信用档案”,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精准刻画,实施综合信用评价,根据信用分值自动划为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三个信用风险等级,实施风险预判预警机制,及早发现防范苗头性和跨行业跨区域风险,为监管部门开展靶向性监管、精准监管、差异化监管奠定坚实基础,实现从“撒网式监管”到“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的转变。
三是强化结果应用。在实施综合信用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信用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无事不扰”,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利剑高悬”,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格监管,让监管力量“好钢用在刀刃上”,逐步实现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由治标向治本转变、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防范转变,监管效能逐步提高。
事后——联合奖惩显威力
联合奖惩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牛鼻子”,只有抓住这个“牛鼻子”,整个信用监管的威力才能充分显现出来。为此,新泰市精准发力,全力构建联合奖惩新模式。
一是建立联合奖惩动态清单。新泰市早在2018年就将国家51个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全面梳理,编制成《新泰市信用联合奖惩对象清单和措施清单》。2020年底,根据机构调整及权责清单制度改革进度动态调整,重新梳理出台《新泰市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和《新泰市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2021年版)》,明确惩戒措施的操作指引,规定在41个部门单位涉及的2583项应用事项中实施1085项奖惩措施。其中:激励措施194条,惩戒措施891条。同时,还建立清单动态更新机制,根据政策导向和部门具体业务变化,实时更新清单的限制项目、标准和对象。
二是创新奖惩手段。为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威力,采用微服务架构,在政务外网、互联网部署联合奖惩小程序,不开发接口即可对信用主体进行信用前置核查,具备实时、高效、准确查询和奖惩反馈等功能,实现了无人工干预的自动推送信用信息、自动识别守信名单和失信名单、自动提示奖惩依据、自动实施限制处理、自动反馈处理结果的信用联合奖惩智能化模式。从根本上解决各部门信息化差异和联合奖惩在基层的执行问题,真正做到信用联合奖惩一键式和智能化。目前已累计查询、比对2万余人次,为2000余人次提供联合激励,对60余人次实施联合惩戒。
三是持续扩大联合奖惩影响力。为充分发挥联合奖惩的典型示范和失信警示作用,新泰市对各级先进党组织、文明单位、三八红旗集体、A级纳税人、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杰出青年等荣誉获得者,列入守信“红名单”,给予加大物质奖励、媒体宣传和政策支持力度等激励措施;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质量违法等失信企业,依法依规列入行业严重失信名单,及时推送至各部门单位,并向社会公开实施联合惩戒,信用监管威力逐步显现。
通过一系列的新型信用监管措施,在新泰,不管是企业还是普通市民,都能实实在在地体会到诚信就在身边,切实感受到“守信一路畅行,失信寸步难行”,安全感和满意度实现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