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云南省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在全省推广试行。《实施方案》通过优化涉旅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加强云南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
《实施方案》围绕强化评价机制、加强规范指数动态监管、增加体验指数获取量、调整品质指数评价规则、简化评价表、实施“奖优罚劣”措施等7个方面,对涉旅企业诚信评价体系进行优化,不仅提升评价的速度与便捷度,也进一步提高诚信评价工作的质量、效率。
目前,云南省已根据《实施方案》,完成174,227家涉旅企业的诚信评价工作,覆盖旅行社、餐饮企业、住宿企业、旅游汽车公司、租赁车公司、旅游景区和涉旅商品经营企业等云南7类涉旅企业,累计纳入重点监管的企业850家,完成整改并退出重点监管的企业823家。
为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2019年以来,云南省建立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游客共同参与的诚信评价体系,对7类涉旅企业开展诚信评价。评价体系由规范指数评价、品质指数评价、体验指数评价三方面构成。通过综合政府评价、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评估机构专业评价、游客评价情况,生成涉旅企业诚信评价指数,并通过“游云南”App公示。诚信评价低于6分的企业将被纳入重点监管名单。
云南省将继续开展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以诚信评价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力支撑,促进涉旅企业诚信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提升,不断提升游客体验感和满意度,推动云南文化和旅游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