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今年以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诚信建设工程的部署要求,截至目前,商务诚信领域7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建立经营主体诚信档案。今年7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4年版)》。截至目前,通过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了全区656.76万经营主体、3.1万机关事业单位、3.43万社会组织、2400万自然人的信用信息共计3.95亿条。
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今年5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已有26个厅局在交通、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24个重点领域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建立行政管理领域信用承诺制度。目前,内蒙古已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告知承诺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新增备案审查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累计清理1.2万件次涉及“小马拉大车”、不平等对待企业、罚款内容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2件。
完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今年4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商请梳理和拓展对自治区诚信典型企业可实施的激励措施的通知》,在原有13个领域21条激励措施基础上新增教育、民政、人社、水利、卫健、海关6个领域的6条激励措施。
开展重点领域失信整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围绕商业欺诈、合同违约、拖欠账款等失信行为,全面开展商务领域失信整治行动。
加快信用融资平台整合。今年7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工作方案》。截至目前,通过内蒙古融资服务节点已发放贷款超过635亿元,其中纯信用贷款超过332亿元。
加强诚信环境氛围营造。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全区广泛开展以“务实笃行实施诚信建设工程 乘势而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主题的信用宣传月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信用意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动诚信建设工程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