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彰显人民法院攻克执行难的决心,1月16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往返驱车160余公里奔赴长汀市,成功将常年躲避在外的失信被执行人邹某拘传至宁化法院,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原告黄某与被告刘某、邹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宁化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刘某偿还黄某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合计532920.4元,被告邹某对上述赔偿数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邹某迟迟未履行判决义务,黄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邹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材料,要求其限期履行,其二人不仅未在规定限期内进行财产申报,还更换手机号码,甚至为躲避法院执行“失联”了。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公平正义,执行法官尽全力寻找被执行人,只要有线索,都会全力跟进。
“喂,宁化法院执行局吗?我好像见到邹某了,他前两天刚回家,你们快来!”1月16日傍晚,承办法官接到线索后,立即安排干警,连夜驱车八十余公里奔赴执行现场,第二天凌晨,成功将还在睡梦中的被执行人邹某强制拘传到法院。最初邹某仍以没钱为由拖延履行,直到该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时,邹某立即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考虑到邹某家庭困难,执行干警对当事人双方努力劝说调解,申请执行人同意邹某在赔偿10万元后免除其剩余赔偿款的连带赔偿责任,17日下午,邹某筹集10万元,与申请执行人签订调解协议后立即转账钱款。
年关将至,宁化法院将有效整合执行资源,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严惩隐匿、转移财产等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全力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