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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药监局公布疫情防控期间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医用口罩典型案例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5-26 11:25 打印


  2020519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疫情防控期间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医用口罩典型案例,共10起案例。

 

  案例一:常德市鲁某兵等人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

 

  2020129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简称常德市局)联合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公安部门打掉了一个三无口罩分装窝点,现场扣押涉案口罩1200560只,包装盒(袋)17783个,抓捕犯罪嫌疑人3名。经查实,犯罪嫌疑人鲁某兵等人通过网络联系湖北某普通口罩生产企业,于2020125日至28日,分3批购进价值100余万元的普通防护口罩230万余只,雇用货车将该批口罩运抵常德市鼎城区,并雇请数十人进行分装,按照订单需求数量将分装好的口罩通过邮政物流发货。经现场检查发现,分装口罩采用英文、韩文、日文等20种不同名称的外包装盒(袋)包装,且无生产批号、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合格证明。在销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以医用防护标准的口罩为名进行宣传,并在网络和常德本地大量销售。据嫌疑人交代,该批口罩是以0.4-0.5/只购进,分装后在本地以2/只销售,在网上以4.99/只销售,初步查明,在本地销售给企业单位26笔,共94550只口罩,网上销售订单8094单,除西藏、台湾地区以外,全国其他各地均有销售,根据其销售发货记录,已经销售问题口罩110余万只,销售金额达600余万元。目前检察机关正准备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诉讼。

 

  案例二:衡阳市陈某星等人涉嫌销售假冒一次性医用口罩案

 

  2020131日,衡阳市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本市珠晖区、雁峰区、衡山县、南岳区、衡阳县、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消费者投诉辖区药店销售的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质量很差。该局高度重视,统一指挥各县市区局紧急行动,收集证据并立案调查,依法查扣涉案产品。经核查,珠晖区某大药房等10余家单位销售标注河南省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飘安牌一次性口罩(20个每包)确系假冒产品,上述假冒口罩均系通过微信转账方式从陈某星手中购得。根据查获的涉案信息追踪,初步判定陈某星、陈某刚等人有重大违法嫌疑。衡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一举捣毁了陈某星在当地设立的一处销售一次性口罩(医用)窝点,涉案销售假冒“飘安”口罩34箱(共计340000个),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同时查明涉案销售下线17家,追缴流入社会 假冒飘安口罩3000余个。目前,该案已被湖南省公安厅挂牌督办,202034日,涉案人员陈某星、陈某刚、陈某辉三人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案的下线药店和个人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置中。

 

  案例三:怀化新晃县梁某等人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

 

  2020123日前后,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接到3起举报,反应新晃县晃州镇中山路邮政公寓105号的新晃某大药房销售高价及假冒的一次性防护口罩。该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新晃某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并调查取证。现场查获尚未销售的标示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及标示为山东省漂安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该产品无合格证,在产品外包装上没有标识厂家地址及联系电话、没有标识生产日期、有效期、没有标识产品标准)共计1.94万个。经发函核实,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复函证实上述标示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系假冒该公司的产品。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查询到“山东省漂安防护用品有限公司”这家企业名称。经查,新晃某大药房负责人梁某通过网络从上家孙某处共购进上述两种口罩13万个,货值金额共计23万元,已销售11.06万个,剩余未销售的1.94万个被依法采取扣押强制措施。

 

  经新晃县市场监管局抽样送检,上述口罩合成血液穿透、表面抗湿性、密合性、过滤效率等多个检验项目不合格,安全风险极高。目前已抓获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等5人,查获假冒一次性使用口罩10万个,案件跨湖南、山东等10余个省市,涉案金额400余万元,公安机关已将查清的犯罪事实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四:张家界市金某菊、邹某、安某顺等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系列案

 

  2020127日,张家界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永定区某大药房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查获外包装标注有“face masksurgical disposable”(编者注:中文意思为一次性外科口罩)等内容的口罩350个。经查,该药房共购进上述口罩3000个,供货人为安某顺。随后,该局先后在永定区其他3家大药房进行检查,现场查获上述口罩共4550个,供货人均为安某顺。该局立即对上述四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128日,永定区市场监管局报告,在该区公路出口处查获上述安某顺装运的一次性口罩15余箱,共30034个。129日,慈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该局执法人员发现在慈利县某药房销售现场查获三无口罩1550个,涉案口罩与上述涉案产品包装标识一致,为金某菊、邹某向安某顺采购。张家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力量对此案追根溯源,在公安机关配合支持下,又在慈利、桑植、永定查扣其上线待售的三无口罩21.6万个。

 

  因案情较大,张家界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将慈利、永定、市局分别调查的案件进行并案,指定由慈利县局对涉案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对其来源进行全面调查,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立案侦查,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刑事拘留10人,涉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3家,查扣涉案资金650余万元,查明涉案金额近千万元,扣押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口罩25万余个,所有不合格口罩的来源、流向均已查清,对生产源头的犯罪嫌疑人许某平、金某菊、曾某权已进行锁定并上网追逃。目前,已移送审查起诉共17人,对13家相关涉案单位依法立案查处。  

 

  案例五:长沙市李某等人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械案

 

  2020129日,根据投诉举报,湖南省长沙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天心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对重点违法线索指向的长沙市天心区某大药房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该店涉嫌销售假冒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口罩存在明显质量问题,该药店无法提供供货者资质证明、合格证明文件及随货同行单。经查实,该药店从长沙市高桥大市场某处购进假冒飘安牌一次性口罩2万个、假冒“3M”9001型号口罩500个,销售金额达5万余元。

 

  长沙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联合市公安局、天心区公安分局开展执法调查,通过深挖彻查,公安机关在浏阳、高桥大市场、下河街等地,陆续控制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五级经销商,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光、张某球、匡某等9人,刑拘4人、取保候审1人,扣押了一批涉案口罩,捣毁了犯罪团伙在湖南境内的销售网络,该系列案涉及假冒飘安口罩共计197万个,长沙市公安局将本案移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对涉及外省5条上线线索,已报公安部统筹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协查。

 

  案例六:株洲醴陵市易某等人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

 

  2020130日,接群众举报,醴陵市市场监管局与公安局联合执法,在武深高速与沪昆高速互通交汇处,查获一起涉嫌销售三无医用口罩案,现场查扣三无医用口罩4200个,该批口罩外包装标识英文“FACE MASK SURGICAL DISPOSABLE(编者注:中文意思为一次性外科口罩),无中文标识,无产地、生产厂家等信息,也无产品合格证(印)。其中有16盒(800个)外包装显示生产日期为“200803”,有效期为“201303”,其余的包装盒上未标注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经进一步追查,犯罪嫌疑人易某、徐某等采取微信扫码和转账方式收取货款,销售上述“三无”口罩40余万个,非法获利60余万元。醴陵市市场监管局以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移送醴陵市公安局侦办。目前,犯罪嫌疑人易某已被醴陵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徐某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另两名犯罪嫌疑人在逃,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追捕当中。

 

  案例七:常德津市郭某等2人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系列案

 

  202023日,常德津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津市某大药房销售的外包装标注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规格为每包内装10只)涉嫌为假冒产品。24日上午,该局执法人员对该药房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该药房销售的该批飘安牌口罩与飘安控股河南有限公司声明函中所列举的项目进行了比对,判定该批口罩为假冒产品。

 

  津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将上述案件线索移交津市市公安局,并于26日协助公安局将销售给该药房假冒口罩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宋某某抓获(已刑拘)。经查,该批假冒口罩系宋某某从安徽太和县非法渠道购进15.4万个,由郭某某负责销售,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八:常德市澧县许某等人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系列案

 

  2020131日,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常德益某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反映,称该公司购买的一批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可能是假冒产品。经查,该批口罩系该公司通过许某,许某又通过严某采购的,共购进18万个,价格为1.5元/个,共计27万元,通过快递送达。经该局核查,依法认定该批产品属于假冒产品。目前,已到货8万个(已依法查扣),另外10万个口罩被河南省长垣市市场监管局查扣。澧县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现已开展进一步侦查。

 

  案例九:岳阳平江县贺某涉嫌销售假冒医用口罩案

 

  2020130日,平江县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投诉,三阳乡菜市场某药店销售的标注河南省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飘安牌一次性口罩(20个每包)质量很差。经查,贺某林分别于121日、26日,以0.9-1.85元每个的价格,自称从安徽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进飘安牌一次性口罩10万个,分别销售给平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和药店,上述飘安牌口罩,经依法核查,证实为假冒产品。目前,贺某林已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平江县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平江县公安局已立案侦办。

 

  案例十: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曾某涉嫌销售假冒医用口罩案

 

  202025日,根据投诉举报,湘潭市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湘潭市雨湖区某大药房先后向湘潭市雨湖区7家药店销售的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经核查证明,系假冒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该局立即将案件线索通报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并成立联合办案组。经追查,上述假冒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均为该企业人员曾某从长沙高桥市场购进,共购进28万个,购进价为0.25/个,支付购货款7万元。湘潭市雨湖区某大药房以0.5/个的单价向湘潭市雨湖区7家药店和个人批发销售,并以0.8—1/个的价格通过自有门店零售,涉案金额近20万元,所有涉案产品正在全力追查召回。目前,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已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曾某已被刑拘,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