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系统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切实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注重目标导向。《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信用天津”建设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守信受益、失信惩戒、诚信自律为导向,以构建信用新型监管机制为重点,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提高司法行政系统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推进司法行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方案》明确,将于2022年初步建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基础建设和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作用,推动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努力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和水平。
二是突出职能特色,强化责任担当。《实施方案》共三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第二部分围绕加强信用信息建设和应用、推动司法行政机关信用信息公示和监管、加快行业及重点领域诚信建设、推进联合奖惩工作、推动政务诚信建设、强化诚信建设保障六方面任务提出23项具体工作举措,其中以构建信用新型监管机制为重点,将创新应用“信易+”、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与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共享、推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诚信建设、公务员诚信管理等新规定和要求融入实施方案,增强了实践性和可操作性;第三部分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督导报送机制等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为《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提供了保障。
三是坚持创新引领,兼顾长远发展。努力打造成熟的司法行政系统信用产品,鼓励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行业探索推广应用“信易+”,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守信主体可享受一定公共法律服务费用减免优惠。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鼓励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在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完成注册,作为开展信用评价和生成信用报告的重要依据,努力构建良好的法律服务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