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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前卖房得90万元拒不还款?法院:想得美!

来源 :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02 18:50 打印


  “感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让我拿到本案的赔偿款,也使我们双方能够彻底化解纠纷。”拿到案件全部赔偿款后,申请人张某生激动地说。

 

  近日,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以调解结案的方式处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雇员驾车撞伤行人引发赔偿

 

  申请执行人张某生与被执行人曾某、赖某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雇员曾某驾驶机动车撞伤行人张某生,法院作出判决曾某与赖某根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曾某、赖某根一直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张某生遂向清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互相推诿拒不偿还

 

  案件受理后,清流法院执行法官认真查看了案卷材料,依法向曾某、赖某根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依法对两人的车辆、房产、存款等信息进行查询,但曾某、赖某根互相推卸责任,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

 

  涉嫌拒执被移送公安立案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耐心细致的执行法官通过各类途径发现,被执行人赖某根在上述判决书生效后,立马将其夫妻共同所有房子出卖给第三人,成交价格为90万元,随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并将卖房款转入配偶名下,意图躲避法院的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迅速行动,一方面采用线下方式冻结了被执行人赖某根配偶谢某的支付宝账户;另一方面适时亮出强制执行的震慑力,将涉嫌拒执线索移送公安立案,让被执行人赖某根清楚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转移财产的法律后果。

 

  最终,被执行人赖某根偿还了所有赔偿款,至此,本案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