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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严打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和恶意侵权假冒行为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10-01 00:00 打印


近日,天津市场监管委组织召开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百日专项行动推动会。会议对百日专项行动进展进行了通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场监管行政综合执法总队、各相关部门和各区执法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912日,天津市场监管委发布了《关于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2020年天津市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天津市振兴老字号工作方案(2018-2020)》,从915日至122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保护知识产权、保护老字号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优势,巩固三年来振兴老字号工作成果。

 

会上,天津市场监管行政综合执法总队负责同志介绍了《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百日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区执法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百日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地理标志侵权等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重拳整治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冒用老字号企业商标的违法行为; 重拳整治未经商标持有人授权擅自悬挂老字号标识牌匾和非直营店、加盟店餐馆在服务中声称是正宗老字号等侵权违法行为,更好助力全市老字号企业健康发展,提升老字号品牌经济效益和市场活力。

 

会议对推进百日专项行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二是要统筹执法与宣传,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市、区知识产权执法部门要选派精兵强将,结合本区特色,认真研判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特点,找准知识产权执法的发力点,做好行动方案,对侵权行为要勇于亮剑,大胆执法。要强化干部的服务意识,发挥执法队宣传队的双重角色,对照《天津市老字号名录》,与企业建立联络沟通机制,在沟通服务中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和政策宣传。三是要严格依法办案,坚决打赢百日专项行动。各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开展行动,统筹协调,相互联动,形成合力。严格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重复侵权、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