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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天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件大事

来源 :信用天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3-11 17:30 打印

2021年度天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件大事
  2021年,是天津市启动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元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具体指导下,持续狠抓诚信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在信用立法、平台建设、示范创建和信用应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总结展现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彰显“诚信天津”建设亮点,现将“2021年度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件大事”公布如下:

一、信用立法走在前列,《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正式实施

  2021年1月1日,《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信用条例》)正式施行,是继上海、山东、河南之后,全国省级第四部社会信用方面的综合性法规。《信用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天津市诚信建设进入法治化轨道的标志性成果,是我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的重要支撑,将有助于以法治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天津高质量发展。

二、规划引领体系构建,《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出台

  2021年6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津发改信用〔2021〕180号)。明确了新时代天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的新定位,提出“128”发展思路,即:一个总目标,打响“诚信天津”品牌;两大任务,服务实现城市功能定位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八大举措,健全信用法规标准体系、提升信用信息基础设施、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繁荣信用服务市场、完善信用便民惠企体系、推进信用试点示范建设、推动京津冀信用体系协同发展。

三、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天津市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网通办”改革取得实效

  2021年1月,市发展改革委同市市场监管委与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关于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 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的通知》,实现了全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网通办”。解决“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道”问题,实现信用网站与市场主体公示系统信用修复信息同步共享,该项举措在全国领先,被天津日报、天津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报道。截至2021年12月,共受理信用修复申请14316件,受到广大企业的一致好评。

四、“核心枢纽”作用彰显,天津市信用平台(网站)荣获全国三项奖牌

  持续完善“1+16+N”的全市信用信息系统架构,围绕“123X”总体思路启动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不断优化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应用服务功能,打牢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桩”。202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门户网站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现场总观摩会,天津市信用平台、信用天津网站首次进入总观摩,并取得全国第六名的好成绩,被授予省级“示范平台网站”,天津市“信易贷”平台被授予“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特色平台”,北辰区信用平台网站被授予地市级“特色平台网站”。

五、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天津市推动构建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深入实施《天津市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方案》,推动在全市50个重点行业领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搭建天津市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系统,实现“系统建设集约化、模型构建多元化、评价结果共享化,分级监管科学化”。截至2021年12月,在交通客运、节能、食品监管、药品流通、劳动保障、安全生产、保安、企业环境、家政、消防、粮食等43个行业(领域)出台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

六、树立典型引领示范,天津市滨海新区入选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代表的相关地区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天津滨海新区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高位推动,加强基础建设,聚焦核心工作,完善信用生态,“诚信滨海”建设成效初现。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天津滨海新区成功获批示范区,这是我市首个国家级信用建设示范区。

七、支持企业融资发展,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成效显著

  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多方资源,基于企业信用信息,利用云存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充分挖掘、全面发挥信用信息的应用价值,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贷前引流准入筛选、贷中信用评级服务、贷后实时风险预警等全信贷周期服务,实现“信用越好,贷款越容易”。截至2021年12月,平台已入驻51家金融机构,上线129款信用贷款产品,累计为9.7万户守信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919.3亿元。

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天津市探索开展政务诚信第三方评价

  为深入贯彻《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引导各级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加大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的失信治理。我市研究制定《2021年度天津市政务诚信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方式,探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新路径,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九、积极弘扬诚信文化,天津市八个诚信案例入选“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

  2021年9月,我市组织开展“一言立信?诚铸津门”诚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征集政府部门在信用监管、信用创新应用方面案例47个,诚信企业案例106个,守信个人案例53个。评选出的优秀案例和示范案例,申报了第三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信用案例评选活动,其中,“津曲说信”微视频荣获“最具创新传播奖”,《厚植诚信文化 涵养“诚信天津”》《荣程集团“三个坚持”擦亮诚信品牌》《天津创新精准信用修复让失信主体“少跑腿”“少费心”“少等待”》等7个案例荣获全国优秀信用案例,获奖案例充分反映了我市信用建设在服务新发展格局、优化营商环境、赋能实体经济的成效,对推进“诚信天津”建设,宣传弘扬诚信典型发挥积极作用。

十、支撑信用人才培养,天津市将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天津市信用协会成为全国首家拥有“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行业协会类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天津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市将面向社会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进一步推进我市信用服务专业人才的培育,为“诚信天津”建设夯实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