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造假等9类不良信息或成严厉打击对象
来源 :中国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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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26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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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造假等9类不良信息或成严厉打击对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3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对于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等9类不良信息,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
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19》调查显示,青少年在上网过程中遇到暴力辱骂信息的比例为28.89%。其中,暴力辱骂又以"网络嘲笑与讽刺"及"辱骂或用带有侮辱性的词汇"居多,分别为74.71%和77.01%。
根据《规定》,上述9类不良信息具体包括: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规定》要求,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散布谣言以及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信用》杂志记者注意到,国家网信办近日指导地方网信办对群众举报的“皮皮搞笑”网络社区平台发布涉新冠肺炎疫情有害短视频、散布恐慌情绪等信息内容进行严肃处理;就百度等网站平台部分产品对用户发布违规信息管理不严、虎嗅等网站平台在涉疫情报道中存在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等问题依法约谈;对“网易财经”“新浪微天下”“谷雨实验室”“史上最贱喵”等网络账号违规自采、传播不实信息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置。
《规定》还强调,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通过人工方式或者技术手段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等行为,破坏网络生态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