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是城市的重要建设者,也是讨薪路上的“弱势群体”。一直以来,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都是大家关注的热点话题。老板一句“没钱”,农民工就得白干吗?从“清理”到“根治”,近年来,西藏在治理欠薪问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出台了多项配套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离“根治”还有一定的差距。那么,西藏在治理欠薪问题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存在哪些难点?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自治区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戚志刚。
“太感谢了,我们都以为拿不到工资了,是你们让我们拿回了自己的血汗钱啊!”日前,在自治区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接待服务大厅,兰某等18人高高兴兴地拿到某工程项目15万元工资。这是自治区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不畏艰辛、多方协调,地方劳动监察部门及时跟进、调查取证,成功追回欠薪的故事。
看到农民工拿到工资,戚志刚心里既高兴又沉重。高兴的是又有18名农民工拿到了应得的劳动报酬,解决了他们的“烦薪事”。沉重的是作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如何打破欠薪顽疾,实现“根治”目标,不断提升广大农民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统计,去年以来,西藏集中解决举报投诉案件1313件,为6914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13亿元,实现了全部欠薪案件动态清零。对未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分账管理等相关规定的企业锁定资质项目1.9万次,依法办理未落实实名制案件174件,处罚806.87万元,有效促进根治欠薪各项保障措施落地落实。
从2016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到2019年国务院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再到2020年初国务院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西藏也结合实际出台了相应政策措施。随着政策不断发力,治理欠薪问题的基础不断牢固。
戚志刚说,为实现欠薪“根治”的目标,西藏极力为根治欠薪建章立制保驾护航,研究出台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治理欠薪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等30多项系列政策保障措施,建立“五项”工作机制,为推动全区根治欠薪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
依法对欠薪特别是恶意欠薪者从严惩处,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有力举措。今年以来,西藏开展用人单位守法诚信ABC等级评价1194家,向社会公布69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20家企业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102家企业受到信用等级评价扣分。“我们加大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严厉打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6件,形成了高压震慑效应。”戚志刚说,此外,西藏还开展多种普法专项活动,打造西藏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推进根治欠薪各项保障措施的“品牌效应”,形成“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良好社会氛围。
近年来,西藏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面落实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压实总承包企业依法对分包单位工资发放监督管理。全区各相关部门依法有序推进根治欠薪各项工作,形成了“一体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导向治理”治理格局。
李先生在朋友的介绍下与13个老乡一起在拉萨市堆龙德庆区装修酒店,开工前,李先生和酒店负责人龚老板说好工期结束后就结工资,但工期结束后,龚老板又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不予结工资;张先生通过网上的一则招工信息到林周某工地务工,干完活后包工头还没结付工资就已经跑路,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后,因为没有劳动合同等证据,所以没了结果……西藏商报热线经常会接到很多关于欠薪问题的电话,说明欠薪现象仍然存在。
“多年来,虽然西藏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将西藏根治欠薪长效治理体系作为典型经验做法予以全国通报表扬。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根治欠薪面临的形势严峻。”戚志刚说。
戚志刚分析说,从近几年解决的一些欠薪案件来看,“恶意欠薪”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往往都是由于建设单位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最终拖累最末端的农民工。比如,建设单位不按时拨付资金、建设条件不完备情况下仓促开工,从源头便埋下了工资被拖欠的弊端隐患;工程项目未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劳动者在完成工程后主张工资时,上游分包商往往互相推诿,相互扯皮,拒不支付民工工资,有关部门处理时存在认定上的困难;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从项目审批到工程勘察、设计,从招标发包到施工单位中标签订合同,经过漫长的施工直到竣工验收办理结算,前后构成一条相互衔接的链条,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意外,都可能导致工资被拖欠。
“由于年轻人不愿意干建筑行业,农民工呈偏老龄化特点。大多数农民工法律意识不强,不知道签合同,更没有维权意识。”戚志刚说,建筑业用工具有临时性、流动性特点,大部分企业认为签订合同对农民工的随意流动不能制约,还要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农民工也认为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甚至认为签合同限制了寻找更好工作的自由。
戚志刚告诉记者,下一步,自治区人社厅将着力打造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市场主体负责的治理体系,构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治欠薪社会治理职责体系;同时,将着力解决工资“发给谁”“怎样发”的基本问题,督促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增强“不愿违”的自觉性;着力建立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
为根治欠薪,让农民工拿到血汗钱,一些农民工也提出意见和建议。他们表示,用工企业尤其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企业在招用农民工时,应主动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再进场施工。施工总承包企业应配备劳资专管员,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此外,政府相关部门应实时对管辖范围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管。戚志刚也提醒广大农民工,要选择正规的用人单位,并跟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作为今后主张拖欠劳动报酬的一个证据。如果出现拖欠工资现场,要让用人单位出具拖欠劳动报酬的凭证。
戚志刚坦言,由于欠薪问题成因复杂,解决起来难度很大,根治欠薪问题任重道远。一份工资,背后就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就是一份生活保障。“从‘清欠’到‘根治’,我们的政策措施在不断完善,我们的执法力度正不断加大,作为监管部门,治理欠薪绝不会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