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办案零见面 微信执行速终结
来源 :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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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31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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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办案零见面 微信执行速终结
“打开你们的微信,我建个群,咱们在群里把事情说一说。”2月25日,浚县法院执行干警赵锦辉的办公室中传来给当事人打电话的声音。
申请执行人任某某与任某某、翁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被执行人任某某、翁某某偿还申请人任某某饲料款10270元。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依法将被执行人名下2000元存款予以冻结,但被执行人对余款拒不履行。
为了使本案得以执行,执行法官赵锦辉与审判法官冯法官取得联系,了解到被执行人在当地是有名的“老赖”,其在庭审阶段就情绪激烈,表示不愿意履行给付义务。赵法官只能通过侧面入手联系到被执行人的女婿,得知其女婿郭某某在郑州上班,而且在家也有一定的地位,就向其说明案件的基本情况,释法明理,若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等疫情过后,将对任、翁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郭某某知道后主动与赵法官取得联系,表示愿意替他们偿还债务:“毕竟我也在郑州上班,如果因为这件事让岳父母进去,我的脸也没地方放啊,我愿意替他们二老偿还货款”。赵法官考虑到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应该最大限度的防止当事人集中,于是利用微信建群,把任某某和郭某某拉到群内。赵法官在群里再一次向当事人讲法律,明道理。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郭某某通过发送群红包的形式将案款发给任某某,任某某也如愿收取。
该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完毕均发生在疫情期间,案件只经过一个星期就得以终结。赵法官通过与审判法官沟通交流,侧面入手联系案外人并通过电话、微信等绿色方式,使案件快速执行完毕,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浚县法院执行局以常规的工作状态和“非常规”的执行方式保证执行工作的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