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皋市出台违法建设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
来源 :中国如皋市委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5-09 10:30
打印
在楼顶搭建阳光房、把绿化带改造成私家花园……违法建筑一直是城市治理的“老大难”。为了破解这一难题,近日,市城管局联合市监察委、发改委、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等10家部门出台了《如皋市违法建设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建立违法建设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
就联合惩戒方面,《办法》明确了适用区域及违法建设失信行为种类,将违法建设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作为相关商业银行办理业务审核、不动产登记业务、特殊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证照登记或者备案、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的重要参考指标。就信用修复方面,《办法》也作了明确规定,违法建设失信主体的失信行为已整改到位且在整改期间未再次发生同类失信行为的,可以向市城管局申请信用修复,经认定已经整改到位、符合要求的,予以信用修复,并按照相关程序解除联合惩戒。
“出台之前我们在网上征求市民的意见,大家一致表示同意,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对那些违建当事人起到震慑作用。”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严格落实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力度,努力实现“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