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奖惩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来源 :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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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08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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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奖惩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宁信用办〔2018]42号) 要求,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等28个部门印发的《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
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3]1704号)文件转发你们。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根据文件内容,结合各自权责清单,梳理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的惩戒措施清单和依据,并全力推动实施。请各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印发《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70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