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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

来源 :信用中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8-20 14:55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高级人民法院、国土资源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 64)、《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 33)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法释[2010]8)等有关要求,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建立健全联合奖惩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的惩戒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加:

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37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