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印发《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机制 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工作方案》
来源 :市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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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23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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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印发《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机制 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机制,加快流程再造,实现失信联合惩戒发起—响应—反馈的自动化,推动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落地实施,枣庄市发展改革委、市人民银行、市法院等12个部门单位联合印发了《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机制 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将国家、省和市一体化建设的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的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企业,根据政策需要动态纳入其他种类的严重失信惩戒对象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作为惩戒对象,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接口对接,将严重失信信息查询使用嵌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取得等具体工作流程,对纳入联合惩戒对象范围的市场主体实施市场和行业限制或禁入措施,督促其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修复完成后按程序终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工作方案明确了9项联合惩戒措施及依据,各部门(单位)立足职能,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国家和省、市信用建设有关措施落实落地。同时加大对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依法将纳入联合惩戒对象范围的市场主体信息、受惩戒情况等公之于众,形成舆论压力,扩大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的影响力和警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