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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异地查封护权益 无法续贷忙还款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2-18 10:40 打印

福建泰宁:异地查封护权益 无法续贷忙还款

 
  “我名下房产被法院查封,无法办理续贷手续。”2月14日,远在浙江省金华市的被执行人郑某主动联系上了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通过转账方式一次还清了欠款10万元,请求法官解除房产的查封。

  据了解,2021年郑某因租用土地不支付租金被诉,后经查询发现,郑某名下远在浙江省金华市有一套房产及几个少量存款的银行账户,遂先冻结其银行账户,同时通过执行事项委托系统委托异地法院依法对郑某名下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区某处房产进行查封冻结。

  因郑某银行贷款马上到期,需要办理续贷手续,随后郑某发现房产被法院查封,无法续贷,这时郑某慌了神,遂立即联系泰宁法院法官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并解除房产的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