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岭法院一天拘留三“老赖”
来源 :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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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05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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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岭法院一天拘留三“老赖”
临近年关,为让申请人早日拿到执行款,过上幸福年,杏花岭区法院执行局利用特殊时间节点,再次吹响执行“集结号”。1月19日,杏花岭区法院发布消息,1月16日“小年”前夕,该院对3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老赖”实施了司法拘留。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冯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9月24日在杏花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约定了还款期限。然而,和解协议生效后,冯某却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1月16日下午,申请人张某在胜利街附近碰到了冯某,赶紧将线索反馈给了法院,并在执行法官赶到前报了警。随后,执行法官将冯某从派出所带回法院,并对其采取了15天的强制拘留措施。
姜某诉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姜某于2019年8月7日向杏花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的银行、互联网银行、不动产、车辆等信息进行了总对总查控。其间,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刘某均未果。1月16日下午,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电话,称刘某在解放北路的一个宾馆内出现。执行干警立即赶到现场,将刘某带回法院。经释法明理,刘某仍拒不履行判决,随即被处司法拘留15天。2019年11月19日,申请人王某和被执行人刘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将刘某某拘传至法院做思想工作,要求尽快履行义务,但其一直声称没钱。当晚9时许,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案件顺利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将刘某某移交拘留所看管。
春节临近,杏花岭区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假日节点,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拒执行为,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树立司法权威。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共报批司法拘留8案8人,实际拘留4案4人,达成和解协议4案4人,和解标的24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