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近日,烟台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用监管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就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时期全市信用工作提出了7项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要严格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手段进行疫情防控,同时有效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形成防控与监管合力;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密切跟进落实、及时归集信息,并推送“信用烟台”网站进行公示;要充分发挥信用联合奖励机制激励作用,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经有关部门认定后记入信用档案,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加大对守信企业“信易贷”金融支持力度,提升信用贷款比例,提高中小微企业政策获得感;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建立信用承诺制度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便利;全面落实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规范明确信用修复工作流程,优化服务,限时办结;加强信用宣传工作,集中宣传展示全市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诚实守信先进企业、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集中曝光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失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