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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老年人消费谨防陷阱

来源 :南宁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10-28 00:00 打印


  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发布今年第6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面对商家促销的保健品、旅行线路推荐等各类老年人商品及服务,要科学理性消费,谨防消费陷阱。

 

  随着重阳节临近,各类面向老年人的商品和服务成为消费热点。广西消委会提醒老年消费者在选购保健品时,要防范虚假宣传;切记保健品不能替代药品,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以免贻误病情。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时最好先与子女、家人商量,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要求,在质保有效期内使用。

 

  老年消费者参加组团旅游时,要防范超低团费陷阱。尽量选择有资质和口碑好的旅行社,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承受能力选择旅游线路,避免过度疲劳导致身体不适。仔细阅读旅游合同内容,检查附加收费、行程路线、收费项目等条款是否合理后再签字、缴费,留心年龄“附加费”陷阱。

 

  老年人购买金融理财产品时,不可轻信高额回报;应及时与子女、家人协商,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正确分析投资理财的后果,认真阅读合同或协议,切不可草率签字或支付预付款等费用。老年人在消费过程中,还要注意索要消费凭证,保留相关宣传资料作为维权证据,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