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对疫情防控用品违法行为立案200余起 处罚42起
新华信用南宁2月18日电(记者雷嘉兴) 售价由原5元/包的口罩抬高至18元/包对外销售,涨幅高达260%……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截至2月16日,广西市场监管部门累计立案价格违法案件210起,处罚案件42起。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西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口罩价格高等问题,加大市场检查巡查力度,查处了多起扰乱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行为,并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
1月23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舆情反映对广西一心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安堂药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两天之内将医用护理口罩的售价从5元/包抬高至18元/包对外销售,涨幅高达260%。当事人在疫情期间大幅抬高口罩价格,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价格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于2月1日向当事人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将依法作出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月30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对柳邕路某大药房涉嫌加价卖口罩的线索进行调查。经查,该店以40元/个的进货价购入了20个“颗粒物防护口罩”,并以80元/个的价格销售。该店在疫情防控期间,趁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大幅提高口罩的销售价格,进销差率高达100%,明显超过正常合理涨价幅度。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进行整改并迅速立案查处。2月5日,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向该店开出了5万元的罚单。
2月1日,贺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有人在贺州销售无中文标识的口罩。接到举报后,贺州市市场监管局与公安部门联合侦查。经查,1月27日,邱某鹏从微信群中得知东兴有口罩出售后,立即与对方联系。1月29日晚,他和邱某振开车去东兴,次日以2.5元/个的均价购入3.1万个口罩,随后返回贺州以每个2.5元至3.5元不等的价格出售。2月5日,执法人员先后将两人抓获。在邱某鹏的指认下,执法人员在钟山县英家镇共查获尚未销售的口罩7袋,这些产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是典型的“三无”产品。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广西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维护疫情防控用品市场价格秩序。同时,希望广大经营者在重大疫情面前,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