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落实《天津市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废物专项行动方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倾倒废酸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废酸污染防控责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会同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总队及各区执法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废酸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切实从源头做好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依托危废专项治理APP,重点针对8个“是否”,即废酸产生单位贮存场所是否符合标准,贮存场所及危险废物包装物是否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委托处置废酸时是否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是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是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是否记录全面且保存完整,废酸是否超期贮存,涉及废酸回收利用的企业是否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点穴式+地毯式”执法,准确发现问题,查处问题,提升了执法效能。
截至目前,通过对全市240余家重点废酸产生单位检查,发现企业主要存在危险废物台账填写不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不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超期、贮存场所不规范等管理性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已要求企业立即整改,涉及其他问题的进一步调查处理。同时,本次专项行动中还查处一家企业利用渗坑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严重污染环境行为,目前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