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住建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日前,市住建委召开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推动会。会议听取房地产开发处、房地产市场处、物业管理处、标准设计处、建筑市场处以及房地产市场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关于建立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勘察设计企业等市场主体以及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人、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制定完善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及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文件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将信用监管作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和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作为深入推进“一制三化”改革、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府部门服务效能的重要方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推进住建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会议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方案,明确4、5、6三个月的时间节点要求,要倒排工期,挂账销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行业企业开展调研,听取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意见建议,确保住建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可落地、有效果、促发展,鼓励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知信、用信、守信,积极营造全行业关注、支持、参与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