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曝光十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
今年3月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民政部工作要求,陕西省民政厅联合18个部门集中打击整治各类非法社会组织,有效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了有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空间,现将依法取缔的10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取缔“大风美术”案例
“大风美术”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活动。面向社会发放宣传页、张贴宣传广告进行招生,开展教学培训活动。2021年8月,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联合区教育局,依法对“大风美术”予以取缔。
二、取缔“宝鸡天台山炎黄文化协会”案例
“宝鸡天台山炎黄文化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该组织设有章程、内设会长、副会长等职务及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私刻公章,具有很强的欺骗性。打着研究炎黄文化的旗号开展活动,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宝鸡市民政局根据群众举报,约谈了该组织负责人,责令其删除与“宝鸡天台山炎黄文化协会”相关信息、在媒体发布公告消除不良影响,收缴私刻的公章。2021年4月10日宝鸡市民政局依法对该组织予以取缔。
三、取缔“宝鸡朗诵社”案例
“宝鸡朗诵社”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建立了“宝鸡朗诵社”微信群,经常在群内发布消息、组织开展集体活动。2021年6月3日,该组织在其微信群等载体发布通知,拟以“宝鸡朗诵社”名义开展大型演出活动。宝鸡市民政局根据群众举报,约谈了该组织3名主要组织者,责令其停止以“宝鸡朗诵社”开展任何活动。2021年6月17日,宝鸡市民政局依法对“宝鸡朗诵社”予以取缔。
四、取缔“中国生命关爱协会华盟公益工作委员会白水工作服务处”案例
“中国生命关爱协会华盟公益工作委员会白水工作服务处”未经登记,悬挂“中国生命关爱协会”牌匾招揽客人,对人体进行减肥、养生、保健宣传。2021年4月白水县民政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予以取缔。
五、取缔“渭南市华州区德力水电工协会”案例
“渭南市华州区德力水电工协会”未经登记,擅自组织水电工行业相关专业人士组成非法行业协会,实则是利用协会名头,赢得大众信任,欺骗不知情的群众,从中谋取利益。并将未经登记“渭南市华州区德力水电工协会”名称印制于赠送礼物上,进行宣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5月,华州区民政局依法对“渭南市华州区德力水电工协会”予以取缔。
六、取缔“澄城县啟慧国学馆”案例
澄城县啟慧国学馆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澄城县民政局接到线索后,2021年5月,联合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集中排查非法社会组织,并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目前,澄城县啟慧国学馆已依法取缔。
七、取缔“博航培训中心华阴分校”案例
“博航培训中心华阴分校”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对外宣称其为“陕西博航启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华阴的分校,在经营场所悬挂“陕西博航启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宣传其师资力量雄厚,诱导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参加文化课培训。经查,该组织未取得教育部门的办学许可证,也未在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2021年8月,华阴市民政局联合市场监管局、教科局依法对“博航培训中心华阴分校”摘牌并取缔。
八、取缔“东望志愿服务组织”案例
“东望志愿服务组织”未经登记,通过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幌子吸纳会员,利用多种手段对“会员”进行“洗脑”开展非法传销活动,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给被骗的家庭、个人以及社会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严重侵害公众合法权。2021年4月,吴起县民政局联合公安机关取缔了该组织,并将该组织负责人给予行政拘留,对参与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联系其亲属遣返回家。
九、取缔“东望课堂及东望志愿服务队”案例
“东望课堂及东望志愿服务队”未经登记,打着艺术团体等“旗号”在汉台、南郑、城固、洋县、勉县、宁强等地开展活动。该组织有明确的上下线领导层级,以开展大讲堂、广场舞、志愿服务等活动掩人耳目,招揽群众近千人。经查,该组织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在社区进行备案。汉中市民政局向社会发布公告,指导相关县区民政局对辖区的东望组织进行非法社会组织认定,要求镇(办)对群众开展劝散工作。2021年6月,汉中市涉及的各县区民政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相继对该组织依法予以取缔。
十、取缔“东望志愿服务队”案例
“东望志愿服务队”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在汉阴县域内假借开展志愿服务、学习传统文化、排练文艺节目等开展活动。汉阴县民政局联合市场监管、文广、宣传、公安等部门认定该组织为非法社会组织。该组织等级分明,设有章程、财务管理、会员入会(退会)制度。2021年5月18日汉阴县民政、公安部门联合对“东望集团陕西省安康缘徕课堂”活动场所进行现场取缔,并没收学习资料、标识旗帜、服装等有关物证。同时,向社会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