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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召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

来源 :信用中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4-15 14:48 打印

7月16日上午,惠州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召开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等多部门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副局长何顾全、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邹伟明对开展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作动员部署。

开展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是事关改革发展的大事,也是国家和省重点督导的工作内容,必须高度重视,压实责任,不得有半点马虎。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邹伟明在会上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由民政部门牵头,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工作。二是加大查处力度。由民政、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进行查处。三是强化监管。落实部门职责,健全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提高违规收费监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市民政局副局长何顾全在会上强调:一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紧盯强制收费、重复收费、违规收费、不规范收费等四类15项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即: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特别是借庆祝建党100周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收费;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8.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3.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二要迅速展开,大力推进。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对辖区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规范收费自查清单和整改台账,所有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档次调整至4档以下,同时配合好相关部门从严从实开展好工作。三是要抓好整改,确保成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对于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要进行重点检查,对违规涉企收费问题严肃处理,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大力宣传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及时曝光顶风违法违规收费负面典型,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由市民政局副局长何顾全主持。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及20家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县(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