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信用中国(天津红桥)官方网站!今天是:
云南: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

来源 :信用中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12-14 16:01 打印

记者12月9日从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共5个方面23项内容49条措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助力市场主体发展,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措施》明确,将从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规范涉企收费两个方面,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涉及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推动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推动降低物流服务收费10项内容。

  具体来说,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的管理要求和国家有关部署,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行政审批事项的比对工作,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研究制定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工作方案;2022年内完成工业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库建设,实现工业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成、发放。

  《措施》指出,云南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2年底前,完成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执行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坚持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

  云南将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依法依规从严控制新设涉企收费项目;严厉查处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

  2022年底前,全面推行居民用户和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全面公示非电网直供电价格,严厉整治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对符合条件的终端用户尽快实现直供到户和“一户一表”。

  云南将规范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收费,明确线路使用、管理维护、运输服务等收费规则,进一步降低使用成本;推动大宗物资“公转铁、公转水”,加大35吨敞顶箱使用力度,探索建立以45英尺内陆标准箱为载体的内贸多式联运体系。

  此外,《措施》还明确,将通过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着力优化跨境贸易服务、切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持续规范中介服务、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6项措施,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2022年底前,全省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7%、全程网办率达70%,持续拓展西南地区及泛珠三角区域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覆盖范围,推动更多事项“省内通办”,优化“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线上专区和线下专窗。

  云南将全面推行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推动非税收入全领域电子收缴、“跨省通缴”,推行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行邮税电子缴库服务,便利市场主体缴费办事;将全省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2022年11月底前,实现95%税费服务事项“网上办”,主要涉税服务事项100%网上办理;2022年底前,实现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

  云南将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出口退换货功能,提高通关时效,降低物流成本;持续优化“中老列车+跨境电商”监管流程,逐步加密“跨境电商澜湄快线”班次;探索发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网购保税+前店后仓”等模式;推动“互联网+边境贸易”新模式发展;2022年底前,实现主要口岸通关业务网上办理。

  《措施》明确,将通过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4项内容,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2022年底前,编制省、州市两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2022年10月底前,组织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畅通国内大循环,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