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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细化26项扶持举措 激发个体工商户创新创业

来源 :信用中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3-08 10:15 打印

3月1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认真落实26项扶持举措 激发个体工商户创新创业”新闻发布会,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工商联、发改委、行政审批服务局、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税务等14部门制定了《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的落实方案》,细化26条扶持措施,努力构建更具普惠、更加易得、更可持续的扶持政策措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快速健康发展。

  减征“六税两费”等

  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

  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的重要力量。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了解到,截至今年1月份,我市实有个体工商户达到40.97万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70.38%。为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我市推出减征“六税两费”、落实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政策、实施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推动减免收费、实施个体工商户歇业制度5个方面的措施。

  其中,实施减征“六税两费”,包括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与此同时,税务部门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实行“容缺受理”“承诺制服务”“首违不罚”等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服务。

  除税费支持政策外,在个体工商户办理登记、变更登记、歇业、停业等方面,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发生变化的,可直接申请经营者变更登记,也可按照“先注销、再设立”的方式办理。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由其自主决定在进行最长不超过3年的歇业,并办理歇业备案登记,歇业备案期间,市场主体保留主体资格,暂停经营资格。

  实施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2022年5月至12月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缓缴费款可于2023年底前补缴。推动减免收费,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受疫情影响生存困难的个体工商户会费。

  加大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力度

  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20万元

  为加大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力度,我市推出扩大信贷规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强化融资展期纾困、持续降低融资成本、优化保险产品和服务5个方面措施。

  其中,“齐心鲁力·助企惠商”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行动,加大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及生活服务业等行业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享受财政贴息后,多数个体工商户实际承担的贷款利率不超过2.15%。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后,达到规定条件,仍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将提升至300万元。强化融资展期纾困,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以及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合理延长贷款期限。持续降低融资成本,银行机构通过创新产品、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减免业务收费等形式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让利。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等

  助力个体工商户提升市场竞争力

  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推出了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发展线上商业模式、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5方面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提升营销能力。

  我市将常态化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加大《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各项扶持政策的宣贯力度,营造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浓厚氛围。常态化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通过现场宣传、名优产品展销、政银企对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精准解读扶持政策,增强活动效果。从服务细节入手,探索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行业类型、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对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和名、特、优、新个体业户,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开展分型分类培育试点。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向个体工商户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专利商标申请注册及相关服务。建立完善“个转企”培育库,对有转企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开展帮扶、引导、培育,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强化保障措施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发展之基、活力之源。围绕优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优化信用监管、加强涉企收费行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6方面措施等,我市在强化党建引领、形成工作合力、发挥个私协会服务作用、加强个体工商户发展监测、加强政策宣传5个方面提出要求,切实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落到实处。

  为方便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我市有关部门已汇聚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等法律服务。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逾期信贷业务,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同时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清理整治,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乱摊派等问题。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个体工商户一视同仁享受政策支持。推进柔性执法,对个体工商户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个体工商户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我市广泛深入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等活动,提升个体工商户凝聚力和向心力。市、县分别设立一批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系点,归集形成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包”,开展创新创业政策宣传引导,确保个体工商户知晓政策、熟悉政策,用好、用活、用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