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在饭店就餐时被额外收取不知情费用的消费者大有人在,包括茶位费、餐具费、包间最低消费等。采访专家认为,上述所谓“莫名其妙”的费用,其实就是商家的隐性收费、强制消费等行为。其中,诸如包间最低消费等已经被明令禁止,而包装费、茶位费等虽未被明文禁止,但商家不主动告知而在结账时强制收取,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应该说,包括茶位费、餐具费、包间最低消费等在内的餐饮乱收费项目,早就引起消费者质疑和讨伐,而且也被市场、商务等部门长期关注。然而,时至今日,类似的乱收费现象仍多见于市场,就不能不引发我们的高度重视。
以设置最低消费为例,其实有很多的法律对此说“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商务部发布实施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再次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显然,商家实施“最低消费”,涉嫌多重违法,也与国家倡导和要求的反食品浪费不符。
再如茶位费,时下很多饭店在收取这一费用时,要么事前并不明确,事后却强行收取。有的饭店甚至不服务也收费,掩盖其他乱收费本质。这也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相悖。在消费者维权意识普遍增强的当下,这无疑非常扎眼,非常不合适。
此外,诸如餐具费、座位费等本应由饭店提供的基本服务,一些饭店也要立项收费,违反相关法规的同时也打破了消费者的认知。
这些明显违法的餐饮乱收费,法律有规定,相关部门也有行动,为什么不能很好地制止呢?管理部门分散、集中纠治不同步,没有形成持续有效的合力,无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这也导致了一些餐饮乱收费项目在集中整治时有所收敛或消失,但风头一过又“死灰复燃”。
茶水费、座位费、餐具费等餐饮乱收费项目,可能只有几块钱或十几块钱,涉及金额不大,但直接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态度,损害消费者权益,更折损的是法律的威严,以及政府的公信力。面对餐饮行业违规收费行为,不能只靠消费者投诉维权,需要有关方面及时联合起来,来一次重拳出击,加强市场价格检查,最大限度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健康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