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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开展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行动

发布人:太原日报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7-09 16:51 打印

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系统综合治理,依法查处打击相关证书涉假违法犯罪活动,市应急管理局6月25日下发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开展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目标为全链条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制假、售假、买假、用假、虚假营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捣毁一批制售假证窝点,惩治一批假冒政府网站平台的团伙,查处一批持假人员和用假企业,淘汰一批培训考试弄虚作假的机构,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强化证书发证部门、用证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工企业的责任落实,坚决杜绝无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用工企业要开展自查自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企业全面排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核验证书真伪。对自查出的假证问题,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并将假证问题线索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涉嫌构成犯罪的,按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市应急管理局督促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含考试点)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一轮自查自改,培训机构重点排查学时不足、不按大纲施教等弄虚作假问题,考试机构(含考试点)要排查纵容、参与考生作弊,勾结倒卖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督促机构制定整改计划,及时整改。

通知强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用工企业的检查要建立“逢查必检证书”制度,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熟练使用证书查询方式,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假冒证书进行比对筛查,严厉打击无证、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用工企业进行处罚。对培训考试机构的检查,要采取调看监控视频、学员电话回访、核对培训考试档案等方式,对于不满足基本条件的,依法依规处罚和责令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从事培训考试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制假售假案件,要深挖背后的问题线索并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协助配合司法机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