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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撑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金8.4亿元

来源 :中华工商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7-14 00:00 打印


(记者胡嘉莉深圳报道)深圳加大力度支持青年人创新创业。据悉,深圳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60万元,对于刚创业的年轻人及小微企业,将是雪中送炭。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深圳人民银行)撑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资金8.4亿元,可谓是解燃眉之急。

 

日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联合制定了《深圳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办法》规定,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60万元,合伙经营的给予总额最高300万元的捆绑性贷款,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办法》中显示,此次实施对象包括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具备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为借款人和创业者个人。其中,符合借款人条件的小微企业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当年新招用职工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为其连续正常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据了解,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需满足以下条件:除本市户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外,其他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应当在3年内;个人借款人应当在其。  法定登记主体内连续正常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不受该限制);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个人借款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而个人贷款和“捆绑性”贷款在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标准内据实贴息,小微企业贷款按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给予贴息,每次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重点扶持对象借款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按规定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审核借款人信用、还款能力、创业项目可行性、社保参保情况等,据此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还需担保机构出具担保意见。经办银行需对贷款拟发放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签约、放贷手续。借款人根据贷款合同支付利息,到期偿清本息后可申请贴息。

 

另获悉,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深圳人民银行”)于76日成功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深圳福田银座村镇银行等9家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资金8.4亿元,惠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计3912户,主要投向为制造业、外贸、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等带动就业明显的劳动密集型普惠性小微企业。

 

深圳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是人民银行创设的、对地方法人银行在202031日至1231日期间发放的、且贷款合同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提供贷款本金40%的资金支持。这一新货币政策工具,针对小微企业融资缺乏抵押担保的痛点,旨在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的普惠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支持力度,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帮助小微市场主体渡过难关,促进就业基本稳定。

 

记者了解到,成立于2011年的深圳某口腔医疗管理公司因为受到疫情影响,行业停工期限长,公司人工工资等固定开支压力较大。深圳福田银座村镇银行在知悉该公司运营困难后,在一周内完成所有资料收集、授信报表编写及报批工作,用最快时间给予纯信用贷款200万元,期限一年期,解决了其资金困难的问题,支持企业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