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专项信用报告,可以涵盖44个领域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8月8日,河南省出台《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主体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的通知》,8月底前全面推动“专项信用报告”代替多领域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方案提出,2024年8月底前,在全省推行专项信用报告代替省内44个领域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包括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
按照“公益、高效、安全”原则,提供线上、线下两种查询、下载专项信用报告渠道。一是市场主体登录“信用中国(河南)”网站、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APP,完成统一身份认证后,查询、下载专项信用报告电子版;二是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自助查询终端、政务服务窗口等多途径下载打印专项信用报告纸质版。专项信用报告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
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信用报告中所指的违法违规记录,是指本省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有关中央垂直管理单位等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对市场主体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客观记载,包括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除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依法纳入的其他信用信息。
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等市场主体可以自行下载专项信用报告。
市场主体在适用领域办理以下事项时用以证明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无违法违规记录:企业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银行贷款、场外交易等融资领域;资金支持、政策优惠等政策支持领域;行政审批、资质认可、市场准入、项目申报等行政管理领域;审计、尽职调查、商业合作、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商务领域;评先评优等其他适用领域。
市场主体认为专项信用报告内容有误的,可向河南省信用信息平台、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提出异议申请,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河南省信用信息平台、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收到异议申请后,要按时完成核查和处理,及时将结果告知异议申请人,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解决市场主体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多次办理、重复开具等繁、难、慢问题,推动“一纸信用报告”代替多领域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