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确定68个地区为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榆林成功入选,成为这次陕西省唯一入选城市。
近年来,我市紧盯信用城市示范创建指标,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后印发了《榆林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榆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季度监测点评办法》《榆林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行动计划》等指导性文件,成立了市社会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月调度、季点评、年考核”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架构。定期召开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举办信用监管和信用修复培训班。率先将信用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覆盖12个县市区、2个管委会、81个市直部门。
同时,完成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市县两级政务系统协同融合,实现行政许可、信用承诺信息自动归集和信用信息查询“一网通办”,支持信用业务马上办、网上办、自助办等多渠道办理需求,助力“放管服”改革。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进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自律。全面推进信用承诺“网上办”,全量归集承诺书。搭建了榆林市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平台,对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煤电中长期合同等重点领域合同履约开展全过程信用监管。建成了“信用榆林”App,建立了“政银企民”四位一体的“智慧信用生态圈”,推出“信易行”“信易停”“信易影”等20多款深受百姓欢迎的“信用+”应用场景。在西北地区率先提出“刀刃向内、从公职人员做起”的失信治理模式,建立了约14万名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库,“逢审必查,逢办必查”的信用核查和信用报告应用成为常态化机制。常态化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召开“诚信榆林”新闻发布会,举办诚信知识竞赛、诚信进课堂、进企业等活动,倡导全民“知信、守信、用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