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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红桥区召开平安红桥建设领导小组矛盾纠纷 “大调解”工作组第一次会议 暨全区调解工作会议

来源 :红桥政法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6-18 00:00 打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关于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要求,平安红桥建设领导小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暨全区调解工作会议。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张玉蕾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区长、公安红桥分局局长刘国庆主持会议,会议邀请市司法局促进法治二处副处长邵顺欣参加。

区司法局负责同志总结了红桥区调解工作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区法院、公安红桥分局、咸阳北路街道有关负责同志依次发言。张玉蕾同志就做好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大调解”工作的重大意义。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一些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大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近期,“大调解”工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法治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将涉疫、涉企、复工复产类纠纷作为排查化解重点,集中力量,源头预防,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二要把牢目标,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大调解”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在推进各项具体任务中要突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创造更多依靠基层、发动群众、就地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途径和办法,实现预防化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要发挥我区“三级平台、四级网格”工作优势,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要全面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工作,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三要强化组织,压紧压实“大调解”各项任务。一是构建联动格局,引导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切实履行好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职责任务,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二是深化全区各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根本性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各类载体功能,使社区调委会、品牌调解工作室、社区警务室、纠纷调处室等基层载体在具体实践中建设成为吸引群众和各界力量积极参与的调解载体。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持续推进调解队伍专职化专业化建设,大力加强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升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推进平安红桥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各街道、有关委办局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