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动和促进全区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把握《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精准掌握《民法典》相关条文要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民法典》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全面依法治区迈上新台阶,日前,我区举办“干部学习大讲堂”暨区处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联合集体学习,邀请区人民法院院长李鹤贤就《民法典》的有关内容做专题辅导。区委书记李清、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郑会营、区委副书记芮永玲等区领导同志和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50余人听取了辅导报告。
李鹤贤在报告中详细回顾了《民法典》出台的背景,深入阐述了民法典的特点和制定实施的重大意义,并结合具体案例,对基本规定、民事主体、民事权利、诉讼时效等重点编章法条,进行了深入讲解。讲座内容详实、案例丰富、见解深刻、分析透彻,对《民法典》在红桥区的贯彻实施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参会领导干部在听取报告后一致认为,《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了强大法治力量。
大家表示,要把推动《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深入组织开展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要切实维护好《民法典》的权威,自觉接受法律约束、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确保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要自觉做主动学习、带头宣传、模范遵守、坚决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