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推动国务院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上半年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重点工作,查找短板和不足,并结合当前形势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部门责任,明确工作目标。
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各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立足岗位职责和地区实际,认真对照国务院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我区《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推动我区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持续优化,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成果初步显现。
会议强调,下半年我们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现双战双赢,优化营商环境是重要保障。为此,一是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助推企业纾困发展。进一步推动《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工作方案》,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前提下,严格落实市区政府提出的“接链、促需、护企”工作要求,把保市场主体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深挖优化营商环境潜力,更大激发市场活力。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持续提升服务水平,主动开展上门服务,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我区各项惠企政策。积极受理企业和群众诉求,建立健全“马上就办、限时办结”工作机制,促进部门间沟通交流,打通协作壁垒,尽心尽力当好企业的“保苗人”“护苗人”,完成好“六稳”“六保”工作任务。二是要加强相互协作,落实主体责任。各主要责任单位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与各协作单位建立定期定向的沟通协调机制,相互配合,统筹推进,共同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指标任务落实。同时,做好与市级主管部门及时沟通,明确营商环境建设各项评价指标区级的任务以及完成目标,及时更新各项文件政策,及时掌握各项工作最新要求,保证信息的互联互通。三是要加强自查自纠,确保营商环境最优。要依据《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身职责,认真对照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指标,做到透彻理解评价指标内容,准确把握考核评价要求。定期从查问题、查进度、查效果、查企业群众满意度等各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查缺补漏,逐一落实,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