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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天津红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桥区贯彻实施健康天津行动工作方案通知

来源 :红桥政务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7-10 19:30 打印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文件

  红桥政发〔20206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红桥区贯彻实施健康天津行动工作方案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健康天津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现将《红桥区贯彻实施健康天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625

红桥区贯彻实施健康天津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天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933号),紧密结合全区创文创卫创城活动,积极推进全区开展健康天津行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开创健康红桥新局面,结合全区实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基本完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有效推广,全民健康意识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服务体系高效完善,健康生活环境得到改善,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到2030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根本转变,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

 

  二、组织架构

 

  为全面推进全区健康天津行动工作有力开展,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指标的顺利完成,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加强全区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红桥区“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委员会。

 

  主任:区委副书记、区长 何智能

 

  副主任:副区长 刘玉明

 

  成员: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政法委、区武装部的分管负责同志及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机关事务局)、区政协办公室、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政府国资委、区科技局、区科协、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应急局、区医保局、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区政府信访办、西站站区办、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区红十字会、公安红桥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红桥分局、红桥交警支队、广电网络红桥分公司、环境建设公司、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05月)。在全区部署工作方案,全面启动红桥区健康天津行动。

 

  (二)行动阶段(2020年至2022年)。完成阶段性目标,做好年度全区健康天津行动考核指标与主要监测指标监测评估工作。

 

  (三)冲刺阶段(2023年至2025年)。加快工作目标推进,全区健康天津行动成果初步取得实效。

 

  (四)巩固阶段(2026年至2030年)。全区各项健康指标全面达标,健康天津行动目标任务全部完成。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进一步建立健全健康知识和技能普及工作机制,全区各单位按照部门职能职责,立足本岗,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影响健康因素治理行动。

 

  1.全面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7%36%。(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科协、各街道办事处、广电网络红桥分公司)

 

  政府工作指标: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个人定期记录身心健康状况,了解掌握基本中医药健康知识。居民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知识,并在诊疗过程主动提供健康指导。

 

  2.推动合理膳食行动的全面实施。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3%2%。(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政府工作指标:每万人有1名营养指导员。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不高于5g。成人每日食用油摄入量不高于2530g。人均每日添加糖摄入量不超过25g。蔬菜和水果每日摄入量大于等于500g。每人每天摄入12种及以上食物。成年人维持健康体重。

 

  3.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提高到92%以上和93%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达到45%以上和46%以上。(责任部门: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政府工作指标:城市慢跑步行道绿道的人均长度持续提升。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5名。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工间操。鼓励个人至少有1项运动爱好或掌握一项传统运动项目,参加至少1个健身组织,每天进行中等强度运动至少半小时。鼓励医疗机构提供运动促进健康的指导服务,鼓励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健身场所等地方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提高健身效果,预防运动损伤。鼓励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更多更好地提供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

 

  4.全面加强控制吸烟行动。到2022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4.5%20%。(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红桥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人社局、区城市管理委、红桥交警支队、区政府办公室(区机关事务局)、广电网络红桥分公司、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政府工作指标: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党政机关。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个人戒烟越早越好,什么时候都不晚。创建无烟家庭,保护家人免受二手烟危害。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在控烟方面的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单位出台室内全面无烟政策,为员工营造无烟工作环境,为吸烟员工戒烟提供必要的帮助。

 

  5.广泛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及以上和30%及以上,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公安红桥分局、区教育局、区残联及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政府工作指标: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5/10万人。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成人每日平均睡眠时间达到7-8小时。鼓励个人正确认识抑郁和焦虑症状,掌握基本的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各类临床医务人员主动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应用于临床诊疗活动中。

 

  6.积极推进健康细胞培育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健康细胞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并逐步扩大。(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政府国资委、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政府工作指标: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单位数量不断增加。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以社区为单位,推广健康社区建设,全区范围内开展健康示范社区评选,并积极推广培育。以企业为单位,推广健康企业建设,全区范围内开展健康示范企业评选,并积极推广培育。以家庭为单位,推广健康家庭建设,全区范围内开展健康示范家庭评选,并积极推广培育,崇尚健康家庭生活方式。

 

  (二)坚持建管并重,着力打造健康宜居环境

 

  7.开展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空气质量逐年巩固提高,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持续改善。(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红桥分局、公安红桥分局、红桥交警支队、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政府工作指标: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以上。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巩固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6%。林木绿化率达到2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5m2 。建立垃圾分类支持性政策。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达到95%以上。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防治室内空气污染,提倡简约绿色装饰,做好室内油烟排风,提高家居环境水平。学校、医院、车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应定期开展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自身健康防护意识和能力,学会识别常见的危险标识、化学品安全标签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自觉开展家园清整活动,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自觉维护食品安全,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过量使用添加剂,做好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在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上,引导居民形成良好习惯,并逐步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居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自觉爱护绿地树木,杜绝占绿毁绿行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

 

  (三)关注重点人群,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8.开展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及以下和4‰及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510万及以下和810万及以下。(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区总工会)

 

  政府工作指标:产前筛查率达到9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8%以上。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主动学习掌握出生缺陷防治和儿童早期发展知识。主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倡导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为6个月以上婴儿适时合理添加辅食。

 

  9.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下降1%以上;到2030年,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

 

  政府工作指标: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到100%。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达到1小时以上。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100%。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90%以上。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100%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外接触自然光时间1小时以上。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98个小时。中小学生非学习目的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学校鼓励引导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水平。

 

  10.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到2022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到2030年,下降幅度优于全国水平。(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政府国资委、区应急局、区科技局、区总工会、各街道办事处))

 

  政府工作指标: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重点行业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持续保持。鼓励各用人单位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评选“健康达人”,国家机关、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等用人单位应支持员工率先树立健康形象,并给予奖励。对从事长时间、高强度重复用力、快速移动等作业方式以及视屏作业的人员,采取推广先进工艺技术、调整作息时间等措施,预防和控制过度疲劳和工作相关肌肉骨骼系统疾病的发生。采取综合措施降低或消除工作压力。

 

  11.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90%及以上,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体育局)

 

  政府工作指标: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超过90%。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达到100%。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90%以上。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老年健康核心信息知晓率不断提高。提倡老年人参加定期体检,经常监测呼吸、脉搏、血压、大小便情况,接受家庭医生团队的健康指导。鼓励和支持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为老年人组织开展健康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四)推进防治结合,有效防控重大疾病

 

  12.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0/10万及以下和190/10万及以下。(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红十字会及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政府工作指标: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达到65%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高血压治疗率与控制率持续提高。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卒中中心均开展静脉溶栓技术。35岁及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达到35%以上。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人群健康体检率持续提高。18岁及以上成人定期自我监测血压,血压正常高值人群和其他高危人群经常测量血压。40岁以下血脂正常人群每25年检测1次血脂,40岁及以上人群至少每年检测1次血脂,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每6个月检测1次血脂。

 

  13.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高于43.3%46.6%。(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科技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及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政府工作指标: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持续提高。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基本实现癌症高危人群定期参加防癌体检。

 

  14.组织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标化死亡率下降到3.65/10万及以下和3.45/10万及以下。(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

 

  政府工作指标:鼓励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取得培训证书的居民比例达到3%以上。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超过30%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40岁及以上人群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每年检查肺功能1次。

 

  15.开展糖尿病防治行动。到2022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到2030年,持续巩固。(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政府工作指标: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达到60%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糖尿病治疗率与控制率持续提高。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基本实现40岁及以上人群每年至少检测1次空腹血糖,糖尿病前期人群每6个月检测1次空腹或餐后2小时血糖。

 

  16.开展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分别控制在0.15%以下和0.2%以下,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25/10万以下并得到有效控制,法定传染病报告率保持在95%以上,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有效控制饮水型氟中毒和水源性高碘危害,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重点地方病得到控制和消除。(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及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政府工作指标:以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提倡负责任和安全的性行为,鼓励使用安全套。咳嗽、打喷嚏时用胳膊或纸巾掩口鼻,正确、文明吐痰。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积极接种疫苗。

 

  17.实施中医药创新发展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达到90%100%。(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科技局、区医保局)

 

  政府工作指标:健全覆盖城区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基层医疗机构全部提供中医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80%

 

  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宣传中医治未病知识,采用中医辅助手段,维护个人健康。

 

  (五)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着力发展健康产业

 

  18.实施大健康产业发展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逐步形成具有天津特点的健康产业体系。(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局)

 

  政府工作指标:持续巩固健康领域实用型人才培育体系。健康产业结构性占比不断增加。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3岁。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注册的志愿者总人数逐步增加。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任务,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全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健全组织架构,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主体责任,逐项抓好目标任务落实。

 

  (二)加强督导,强化绩效考核和监测评估。区爱卫办承担统筹协调推进健康天津行动组织实施、监测及考核相关工作,适时通报完成情况,加强进度督导。

 

  (三)完善机制,健全健康发展支撑体系。加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完善政府健康领域投入机制与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康政策审查机制,提升健康行动水平。

 

  (四)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增强社会普遍认知,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发挥志愿者作用,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健康天津行动考核指标

 

  2.健康天津行动主要监测指标

 

  3.红桥区贯彻实施“健康天津行动”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