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推动我区“思想政治工作年”和“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两项活动深入开展,7月6日至10日,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调研组到全区10个街道和30余个社区进行了走访调研。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详细了解各街道“两项活动”开展情况、街道和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以及退役军人之家建设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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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4月3日我区召开“思想政治工作年”“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以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和各街道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快速启动、有力落实,活动载体丰富、成效显著。一是落实“五有”要求,体系建设得到新提升。严格落实“五有”工作要求,各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办公场地均达标配备,工作人员全部配齐到位,工作经费按照管理退役军人数量全部匹配到位。结合全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共建、共享”的理念,积极建设完善各街道“退役军人之家”,建好退役军人荣誉展示载体,突出“军”的元素、“家”的氛围。二是坚持党建引领,思政工作焕发新活力。以开展丰富多样的思想政治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政治引领和思想疏导力度。在今年待安置退役士兵中,积极开展“穿上军装是保卫者,脱下军装是建设者,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者”专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功能型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开展“庆祝建党99周年”为退役军人党员过“政治生日”系列活动。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积极组织退役军人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设立“退役军人先锋岗”,在新媒体平台开设“退役不褪色,冲锋勇战‘疫’”专栏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三是完善措施办法,服务保障得到新规范。健全完善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机制,坚持重点联系与普遍联系相结合,依托区、街道、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向全区广大退役军人发放“连心卡”,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以社区网格为依托,结合“六清工作法”,健全完善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基础台账。加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工作例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核查制度”等工作机制,制定《退役军人困难帮扶标准及工作流程(试行)》、《退役军人困难帮扶操作办法(试行)》,进一步优化决策程序,提高服务实效。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帮扶解困取得新进展。针对疫情期间退役军人就业更为困难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采取“电话联系、线上发布”等多种方式搭建就业平台,当好退役军人和企业之间的“就业红娘”。对因个人、家庭大病致困的退役军人,积极加大困难帮扶力度。在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中,针对有的退役军人行动不便、长居异地或忙于工作没有时间等实际困难,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协助办理了打印社保缴费清单、寻找人事档案等工作。聚焦重点问题,利用专项帮扶资金解决部分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保险接续问题,受到广大退役军人的充分肯定。为年龄偏大、身体伤病、就业能力不强的困难退役军人安排公益岗位,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五是调动多方力量,关心关爱再上新水平。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共吸纳10家爱心拥军单位,为困难退役军人服务。组织区军休所军休干部与困难退役军人开展“今生有战友、前行手牵手”结对帮扶活动。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共建退役军人文体活动设施。持续推进走访慰问帮扶退役军人常态化制度化,筹划开展“八一”大走访慰问和“陪老兵过重阳”主题敬老等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六是学习枫桥经验,完善治理探索新路径。各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积极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区、街法律服务站和“老兵调解室”作用,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加强舆情信息工作,做好信息搜集、分析研判、及时处置,努力做到“善查青萍之末之微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依托我区融媒体平台,解读疫情防控中的典型案例和退役军人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知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权益,通过正当渠道反映个人诉求。
通过此次调研走访发现,我区在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和“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两项活动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各街道推进“两项活动”开展情况还不够均衡。二是有的街道在结合自身实际,落实规定动作上还不够深入。三是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围绕自身街域特点,开展“两项活动”自选动作创新性不足。
下一步,全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全年退役军人重点工作,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年”和“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两项活动往实里走、往深里走。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传承红色基因,注重运用身边“老英雄”、“老红军”的典型事迹,抓好基层工作人员和退役军人“两支队伍”教育管理。要加强基层建设,年底前在街道层面打造出一批拿得出、叫得响、有影响的退役军人红色阵地,实现街道“退役军人之家”全覆盖。要夯实基础工作,积极探索区内“人户分离”退役军人的管理模式,建立户籍地管理、居住地服务、两地密切协同配合的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质量,以退役军人工作实效检验“两项活动”开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