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环境篇
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对标先进做法。我区进一步深化“一制三化”改革,推行“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主要做法有:
一|实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区委编办结合市委编办印发的《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部署要求,制定我区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调整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截止目前,全区20个部门共调整3862项职权,其中取消201项职权、增加194项职权、修改3467项职权。
二|确保政策公开透明
区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解读涉及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创新创业、人才、产业等各项相关政策,并在“政策一点通”专栏进行公布公示,实现多渠道在线查询。区政府办提供与政策原文件相互关联的网页链接,积极探索运用数字化、图解等形象的解读方式,全力做好相关公开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政策的透明度,以便于企业用对、用好、用足便企利民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区政府政务服务办按照天津市发布《关于暂停三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线下服务,全面实行“网上办、不见面”的通告》的有关要求,制定各项服务举措,全力推行网上办理、承诺制审批,确保审批工作不打烊。反复梳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为办理事项的企业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主动办、辅导办、马上办、容缺办、承诺办、邮寄办、一次办、网上办、上门办”,既阻隔病毒传播途径,又畅通办事途径。对确有必要的审批和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逐项列明办理程序、材料和时限,清单之外一律不实施审批或索要证明,杜绝出现层层加码、互为前置审批、循环证明等现象。充分发挥“柜员制”综合受理的作用,“一口受理、并行办理”,统一受理申请、一次性收取材料,相关数据、环节融合,相关部门并联办理、限时办结。对列入疫情防控相关应急项目清单的项目,按照先开工建设,后补办手续的原则,运用承诺制审批24小时内办结。全面落实“保安全、能办事、网上办、不见面”,做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确保决策落实,确保优化审批,全力支持和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截止目前,区政务服务中心总办件量为43663件,其中线上受理32132件、线下受理11531件;办件咨询量为35521次。各街道政务中心共完成各类审批87029件,其中线上审批28363件,线下审批58666件。
四|多措并举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区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纳税人纳税次数由七次降为六次。对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申报软件等多种渠道,精准推送政策解读、延长纳税申报期限提醒和《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办税缴费的服务提示》等提示信息,帮助企业及时享受优惠。开通网上办税咨询辅导专线16部,接听、收集、梳理当期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制作《支持疫情防控政策操作问答手册》、“图解网上办税很轻松”“图解自助很轻松”等电子税务局操作集锦。对一类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经审核,同时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享受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的联合激励措施。积极推行“票e到家”,安排专人负责对接邮政,及时处理纳税人使用“票e到家”遇到的困难问题,截止目前,我区共597户纳税人使用“票e到家”功能在线申领发票,累计使用917户(次),累计领购增值税发票173882份。
五|进一步提高政务诚信
区政府办组织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就政策、规划、行政决定连续性以及依法履行合同情况开展自查,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延迟履行约定义务的严肃处理。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严格履行政府“守信践诺”,恪守“一诺千金”,聚焦重点产业及行业,积极履行已承诺事项,确保企业全面及时享受产业扶持政策。
六|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区财政局继续落实国家和我市减税降费政策,按照市财政通知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征污水处理费和城市道路占用费,为企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答疑等相关工作。按照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对取消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按照新的标准收费,不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