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信用中国(天津红桥)官方网站!今天是:
【诚信建设万里行】【天津红桥】红桥区统计局:创新方式 多措并举 --力促“党的组织制度学习月”取得实效

来源 :天津市红桥区统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8-14 18:55 打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中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区委专题座谈会部署要求,区统计局积极探索和创新学习方式,多措并举,做到三个结合,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

      一是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自区委部署党的组织制度学习月工作以来,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制定方案,力求打造全面自学、集中领学、自检问题、整改落实相结合闭环学习模式,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达到实效。在第一期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两个条例)中,经过会前自学原文,撰写读书笔记、查找问题到集中学习讨论,大家畅谈体会有深度,自检问题查得准,把理论学习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机结合,达到学用深度融合良好效果。

       二是重点学习辅导与集体学习研讨交流相结合。积极探索轮流领学做法,并把轮流领学与集体研讨有机结合起来。第一次集中学习会上,党支部书记率先领学,对两个《条例》出台重大意义、重点内容做了解读,并提出要求:一要严格落实两个《条例》要求,履行好职责,切实发挥作用。二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要结合两个《条例》内容,主动找差距、补短板,增强责任担当意识,主动作为。会上,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认真交流发言。

       三是专题学习与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相结合。抓好党的组织制度学习,旨在增强学习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政治自觉,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制,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覆盖统计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集中学习会上,统计局将两个《条例》学习内容与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工作相联系,大家畅所欲言,结合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严格统计执法监督,认真履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责任;坚决拿起中央《意见》《办法》《规定》《选编》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党纪国法利器,有力维护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方面讲感受、谈看法,既有工作谋划,又有前瞻思考,既提高了学习效率,也巩固了学习效果。

       会上,区委督导组领导参会,对统计局创新学习模式,有效提升学习效果表示充分肯定,下一步持之以恒抓好组织制度学习,对自检问题逐条梳理,台账式管理,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