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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天津红桥】红桥区城建系统召开迎接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部署会

来源 :美丽红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8-29 17:10 打印

  昨天(92日),红桥区城建系统召开迎接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天津市动员会精神和红桥区迎接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会精神,就进一步做好区城建系统迎检各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于鹏洲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此次中央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既是对我们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全面检验,又是对我们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全面检验。区城建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占比高、工作专业性强、问题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措施综合性强,要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主动查找差距和问题,把做好迎检和整改与当前各项工作整体谋划、一体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抓好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要严格管理施工工地,持续巩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不断提高行业环保工作水平。要严格管理拆迁地块,持续做好地块内裸露场地、土堆等的苫盖处理,充分运用远程视频摄录系统强化点位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全面做好水环境风险评估、检查、治理和水害防护等工作。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快速响应、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以百倍精神做好迎检工作,坚决杜绝麻痹大意、疏忽漏报等情况。要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工作标准,从根本上解决一批涉及住建领域生态环境瓶颈难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问题。要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巡查频次,推动建筑工地扬尘、建筑垃圾、水环境治理、物业管理等工作做细致、做扎实。要高度重视中央督察反馈问题,主动认账、全面领账,切实把整改工作抓到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坚持常态长治,将督察整改成效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有力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为打造绿色城区、建设美丽红桥作出贡献。

  区住房建设委全体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规划资源红桥分局主要负责同志,综合管理指挥部、各棚改项目片区主要负责同志,各施工项目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