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更好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9月27日上午,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国庆中秋双节节前警示教育,组织诚信建设学习教育,全局党员干部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就《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组织了学习,引导大家将诚信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局党组提出,去年《条例》颁布施行之际,我局印发了《致红桥区广大退役军人的一封信》,号召全区退役军人充分发扬“退役不褪色,退伍不褪志”的精神,带头践行《条例》,为人民群众发挥示范作用;我局作为政府机关,各位干部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和共产党员,同样要主动将诚信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本次再次组织学习《条例》,希望全局干部深刻认识诚信是立人之本,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注意梳理诚信为本的价值取向,诚信立身、崇法行事,自觉培养诚信的优良品质,积极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为机关的文明创建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