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贯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社会信用意识水平,积极营造“以诚润津、以信兴城”的良好信用环境,增强我局干部职工的信用意识,根据区诚信办工作要求,近日,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诚信宣传进机关”活动,我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
会上,我局干部职工分析解读了《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及相关政策,深化了对《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有关规定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重要意义,并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有关规定,积极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诚信建设融入日常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树立了我局干部职工正确的诚信价值观念,营造了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氛围,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和生活中要不断提升自身修养,树立诚实守信的诚信意识,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争做诚信建设的示范者、践行者,将诚信理念融入工作和生活中,积极树立机关单位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