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防护用品出现价格上涨和脱销情况,为维护我市市场价格秩序,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委采取多项举措强化相关防护商品市场价格监管。
一是及时下发通知。下发《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防护商品市场价格检查的通知》(津市场监管价监〔2020〕1号),要求各区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全力执行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立即开展行动,依法严肃查处相关价格违法行为。
二是迅速组织检查。1月22日下午,由市场监管委负责同志带领相关处室组成5个检查组,深入同仁堂药店大沽南路店、海王星辰利民道店等13家零售药店开展检查,重点关注口罩、84消毒液和相关药品的价格波动情况,向经营者详细了解进货渠道、销售情况,要求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做好明码标价,避免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各区市场监管局也在辖区范围内同步开展检查。
三是做好提醒告诫。在开展价格检查过程中,检查组现场向被查单位发放提醒告诫函并要求其向总部和所属连锁药店及时传达,提醒告诫函将会涵盖本市各大连锁药店企业400余家门店,重点提示企业要追求合理利润,不得借机超出正常利润范围大幅涨价,对于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查证属实的,一律从严查处,顶格处罚。
四是约谈电商平台。梳理出我市注册的5家电商平台信息,组织约谈企业负责人,强调企业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确保电商平台相关商品价格平稳。
五是配合做好保供稳价。1月22日下午,配合市发改委、市医保局等单位共同组织老百姓大药房、人人乐超市等大型零售企业召开会议,商讨保供稳价具体举措,提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群众利益,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良好,相关商品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