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寿涛介绍,认真贯彻执行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安机关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他具体介绍了疫情发生以来,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
一、重拳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
疫情发生以来,公安机关对涉疫情各类案件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医疗秩序、防疫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涉疫情类刑事案件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名;查处涉疫情治安案件95起,依法行政拘留57人。
一是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疫情发生后,市场一度出现物资紧缺,公安机关会同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强有力打击,通过110有奖举报措施,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核查处置,第一时间依法打击,有力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市场平稳。一月份,津南区双港镇一药店以高于市场数倍价格出售口罩、消毒用品等,公安机关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开展工作,1月28日,公安津南分局将涉案人员苏某某、王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1月29日,本市首起虚假售卖医用口罩系列电信网络诈骗案告破,涉案人员刘某某以能购买医用口罩为名在网络上实施诈骗30余起,其被公安东丽分局依法刑事拘留。2月4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何某某雇佣赵某、李某某在北辰区一厂房内生产假冒某品牌的口罩,以此非法获利。公安北辰分局将何某某等3人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是严厉打击扰乱医疗秩序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坚持打防并举,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切实维护医疗机构及周边秩序,同时配合卫健委和医疗机构加大对扰乱医疗秩序的打击力度,坚决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对于拒绝执行医疗机构依照我国《传染病防治法》采取的防控措施,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这其中包括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医疗秩序等行为,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1月29日,本市一男子带妻子前往津南区小站医院就诊,医院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对二人进行筛查,该男子拒不配合,将筛查卡片撕毁并辱骂医院工作人员,严重扰乱医院工作秩序,公安津南分局将该男子依法行政拘留。2月1日,在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鉴诊处,吴某醉酒后拒不配合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无故殴打辱骂医护人员,吴某被公安南开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三是严厉打击扰乱防疫防控秩序违法犯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过程中,对于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拒不配合登记检查、体温检测,侮辱、谩骂、殴打工作人员,阻碍依法履行防控职责,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2月2日,徐某未佩戴口罩欲进入南开区某菜市场,被防疫志愿者发现并劝导。徐某拒不听从劝阻,将志愿者殴打致轻微伤,徐某被公安南开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同日,在北辰区一小区入口,马某不听从保安人员劝阻,执意通过因疫情防控关闭的小区入口,辱骂保安人员,损毁小区铁栅栏门,马某被公安北辰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二、严密社会面整体防控
公安机关持续保持最高等级勤务响应和超常规巡逻模式,日均出动街面警力7000余人次、车辆2700余辆次,做好群众佩戴口罩提醒、劝返工作,并持续加强疫区及周边道路、进出市重点道路交通管控。针对各环京检查站、全市126处高速路口、50个主干道路口,会同市交委对涉疫情重点省市和外省籍牌照汽车逐一开展路面排查,确保把疫情防控在津门之外,锁在津门之内。截至目前,共检查车辆74万部。
三、持续深化清理检查
公安机关组织警力持续督导全市3800余家聚集型场所暂停营业,对130余家院校、企业等单位机构进行滚动摸排。同时,每日出动警力300余人次、警车90余辆次,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花鸟鱼虫市场、农贸市场、宠物商店、超市、饭店、禽肉类摊位进行滚动排查,现已累计检查重点场所1.8万处。
四、强化正面宣传引导
坚持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同步推进,结合“万名民警进百万家”活动,组织社区民警加大社区、村镇宣传力度,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震慑犯罪,并加大对自觉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引导,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让广大市民自觉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秩序,配合做好各项防疫工作,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下一步,我们将做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打击重点。以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涉疫情违法犯罪为打击重点,通过最优资源、最优手段,实施精准打击。二是强化线索排查。广大群众可拨打110,积极举报涉疫情违反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多方位、多角度、多渠道,主动排查搜集线索,开展全链条打击。三是强化合成作战。公安机关将继续密切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协调一致、联动共享的打击格局。四是强化破案攻坚。对违反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的各类违法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开展专案攻坚,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