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期间,全市上下众志成城,纷纷投入到抗击疫情的行动中,可有人竟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对此,天津公安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持疫情防疫续加大打击力度。连日来,多名违法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案 例
不戴口罩 辱骂、殴打工作人员
1、1月28日,本市河西区某超市工作人员阻止未佩戴口罩的顾客进入卖场,遭到该顾客殴打。现涉案人员刘某某(男,27岁,天津市人)已被公安河西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2、1月28日,本市蓟州区男子宋某(46岁,天津市人)未戴口罩外出饮酒后入村被防疫工作人员劝阻。其不听劝导,辱骂、威胁工作人员。随后,又辱骂民警,并在现场无理取闹。目前,宋某已被公安蓟州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3、1月29日,本市北辰区一醉酒男子乘公交车未戴口罩,对提醒、劝阻他的公交车司机进行辱骂,并阻碍民警执法。目前,该男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北辰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2月2日,一女子未戴口罩欲进入南开区广开五马路某市场。当防控疫情志愿者对其劝阻时,该女子拒不配合,并辱骂、殴打志愿者。目前,该女子徐某某(54岁,天津市人)被公安南开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
5、2月5日,一男子未佩戴口罩欲进入河北区幸福道某农贸市场。当市场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劝阻时,该男子拒不配合,并将两名工作人员推倒在地。2月6日,该男子靳某某(男,61岁,天津市人)被公安河北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拒不配合测温登记
1、1月31日,男子王某(33岁、黑龙江省人)经过北辰区双口镇某村疫情防控时,拒绝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并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目前,王某已被公安北辰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2、2月4日,刘某(男,54岁,北京市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到武清区高村镇某小区,其间,拒不配合防疫人员体温检测及登记工作,并辱骂、推搡工作人员。经检测,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4mg/100ml。现刘某因涉嫌寻衅滋事及危险驾驶被公安武清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谎报警情
1月26日,武清区居民葛某(男,43岁,天津市人)谎报警情,称其妻子及女儿为武汉回津人员且已发烧,要求民警将该二人隔离。经查,系葛某酒后与妻女发生矛盾,虚构妻女患病并报警。日前,葛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武清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天津公安机关提示,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遵守防疫措施规定,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切不能图一时之快,逞一时之气,行违法犯罪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