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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五大变化”助力复工复产

来源 : 中国江苏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9-04 06:30 打印

扬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五大变化”助力复工复产

 

  扬州网讯 (通讯员 扬人轩 记者 陈高君) 昨日,扬州市人社局整理了最新复工复产人社政策合集,涉及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伤保险费率降低20%等七项政策。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扬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工伤保险费率降低20%两大政策,无需企业申报,直接由人社经办机构后台比对数据办理。

  “今年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主要有五大变化,首先是放宽裁员率标准,失业保险参保企业上年度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不再按照大型和中小微企业类型区分裁员率标准,其中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20%。”扬州市人社局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科科长王飞说,其次今年的政策返还种类有变化,取消了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返还和应急稳岗返还,只保留了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按照规定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条件为: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等。”

  “第三是返还比例有变化,今年新政策是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王飞说,此外,这次稳岗返还政策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了,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大型企业实施稳岗返还。在返还方式上,今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无需申报,我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