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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保监局关于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 相关政策说明
来源 :天津银保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3-27 13:31 打印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津政办发〔2020〕1号)有关金融支持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降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统筹做好“六稳”工作,制定细化措施。有关事项办理流程如下:
一、强化信贷支持
政策1: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各银行机构应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应贷尽贷快贷,不抽贷、断贷、压贷。
1.适用对象
受疫情影响的、有融资需求的我市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政策解读
一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各银行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应灵活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继续提供信贷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二是做好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各银行机构将信贷资源向民营和小微领域倾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认真落实“六稳”要求,“百行进万企”小微企业融资对接工作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后再予以适当延长。三是银行机构在控制风险前提下,开启快速审批通道,采取网上办公、线上办理等措施,提高信贷的响应、审批、发放效率。
3.办理流程
⑴企业自主选择在津商业银行。
⑵商业银行按照本行政策规定和业务流程受理企业贷款申请。
4.政策咨询电话
(022)83865096(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政策2:用足用好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银行首批60亿元紧急融资
1.适用对象
⑴与疾病治疗和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企业,原则上要求企业纳入全国或市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
⑵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但有发展前景或者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相关的我市中小微企业。
2.政策解读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一线企业的资金需求。对纳入市工信局名单制管理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优先享受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银行首批60亿元紧急融资支持。银行机构快速授信、快速放贷。
3.办理流程
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银行有关规定和配套细则办理(见附件1、附件2)。
4.政策咨询电话
(022)83866820(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政策3:推动天津市属主要法人银行以低于同期市场利率水平发放专项项目贷款。
1.适用对象
与应对疫情直接相关的医疗物资、生活物资、重点设施建设等项目。各法人银行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
2.政策解读
指导天津市属主要法人银行机构,如渤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天津滨海农商银行等,在疫情期间发放专项项目贷款,专项用于应对疫情直接相关的医疗物资、生活物资、重点设施建设等。各银行机构发放上述专项贷款,鼓励下调利率,让利于企业。
3.办理流程
⑴针对项目贷款,各有关法人银行加大授信支持力度,提供足额授信资源,保障疫情防控企业和项目的基本金融需求,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方案;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适度放宽授信政策约束,简化流程,提高授信审批和放款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并提供差异化优惠金融服务。
⑵各有关法人银行按照本行政策规定和业务流程受理贷款申请。
⑶各有关法人银行在官网醒目位置公布办理专项贷款的部门和联系方式。
4.政策咨询电话
(022)83866820(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政策4:对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给予优惠利率支持。
1.适用对象
相关行业有融资需求的我市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
2.政策解读
一是对纳入工信部门名单内的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鼓励各银行机构在权限内最大限度下调贷款利率,让利于企业。二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银保监会对信贷支持的部署要求,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稳定企业发展。
3.办理流程
⑴商业银行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本行实际,制定具体利率优惠标准,并向社会公开。通过官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畅通银企联系机制。
⑵商业银行按照本行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利率优惠。
4.政策咨询电话
(022)83865096(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加强保险服务
政策5:对受疫情影响遭受损失的企业,保险机构要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和理赔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线上理赔,适当扩展责任范围,简化索赔受理要求,采取预付赔款等方式,确保应赔尽赔。
1.适用对象
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出险理赔客户和受疫情影响发生保险损失的客户。
2.政策解读
一是保险机构开通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受理相关理赔报案及保险咨询,保证保险服务持续畅通。二是开辟理赔绿色通道,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出险理赔客户优先办理,简化理赔受理程序,取消部分纸质理赔材料。针对已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客户,鼓励保险公司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部分予以先行赔付,减轻客户经济负担。三是适当扩展责任范围,支持将意外险、疾病险等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支持保险机构针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出险客户采取取消等待期(观察期)、取消免赔额、取消定点医院限制、取消自付自费药品及诊疗项目限制等措施。四是推广线上理赔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引导客户通过手机APP、官方微信等线上服务端申请理赔,在保证服务质量同时,尽量避免与客户“面对面”接触。
3.办理流程
⑴出险客户及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在津保险公司均已开通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见附件3、附件4),具体理赔政策、所需理赔材料及理赔申请渠道等信息,可致电各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热线详询。
⑵保险公司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根据本公司政策规定和业务流程及时受理客户报案,开展查勘、定损、理赔(支付保险金)等,不拖赔、惜赔、滥赔,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⑶严禁借机炒作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从重处理。
4.政策咨询电话
人身保险:(022)23145072(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财产保险:(022)23145077(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政策6:推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为企业进口防疫物资及设备业务,提供免费海外供应商名录报告和资信调查、特别优惠费率等专项服务,在信用限额审批上给予支持,开设专项定损核赔绿色通道,适当放宽理赔受理要求。
1.适用对象
从国外进口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和设备的我市企业,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投保的企业。
2.政策解读
充分发挥政策性保险作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积极为企业进口防疫物资及设备业务,提供免费海外供应商名录和提单信息,帮助企业寻找货源。为企业进口预付款提供风险保障,提供海外供应商资信调查、审批海外供应商信用限额、特别优惠费率等专项服务。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履行出口合同的客户给予应对措施指导,开设理赔绿色通道,加快理赔速度,缓解企业资金困难,稳定外贸出口。
3.办理流程
按照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有关规定和配套细则办理(见附件5)。
4.政策咨询电话
(022)83865146(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四、支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政策7: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物资生产设备、医疗设备、检验检疫设备等租赁业务,鼓励对租金和利息予以缓收或减收,鼓励对受疫情影响严重、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给予应收租金展期和新增融资投放,积极提供差异化优惠租赁服务。
1.适用对象
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物资生产设备、医疗设备、检验检疫设备等租赁业务;受疫情影响严重、遇到暂时困难的承租人。
2.政策解读
充分发挥天津金融租赁高地优势。通过延长资金融通期限、优化租金结构、减收租金和利息等方式,实现对疫情防控相关行业和相关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流动性支持,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积极满足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物资生产设备、医疗设备、检验检疫设备等方面的融资需求,在合规前提下对租金和利息予以缓收或减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物流运输等行业中遇到暂时困难的承租人,特别是小微企业,在确保风险可控和审批流程合规的基础上,“一户一策”制定支持政策,通过应收租金展期、调整租金偿还节奏、加大租赁资金投放等方式支持企业生产经营。进一步加大对疫区和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的支持,适当减免手续费,合理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3.办理流程
⑴金融租赁公司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在不省略风控重要环节的前提下,通过手机、互联网等在线方式远程、高效地开展租前调查、授信审查和租后检查。
⑵对疫情防控相关业务,金融租赁公司按相关监管政策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在综合分析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状况后,作出对租金和利息予以缓收或减收的决策。
⑶对受困承租人变更还款结构或加增加授信额度,金融租赁公司按相关监管政策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一户一策”制定支持方案,确保风险可控和流程合规。
⑷具体优惠办法由承租人和金融租赁公司协商确定。
4.政策咨询电话
(022)83865126(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