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住津全国政协委员这样建议
来源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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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10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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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校长唐江澎,在“委员通道”回应“教育的真谛”,幽默而不失道理,风趣而不乏思考的话语,刷屏网络,热遍朋友圈。确实,分数不是教育的根本目的,然而目前与教育宗旨背道而驰的是只有分数没有温度、只有教学没有教育的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如何让教育回归本原,还孩子一个快乐童年?住津全国政协委员也给出了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制定发展政策 让校外教育成为有益补充
“再好的校外教育,也只能是义务教育的补充,正如‘零食’不能替代‘正餐’一样,校外培训也不能喧宾夺主,成为青少年教育的主角。”长期从事教育工作的全国政协委员、市教委副主任孙惠玲呼吁,要正确引导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
在调研中,孙惠玲发现,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包括:包装美化教师,以“名师”“名校”为噱头招揽消费者;低价营销、多交多送背景下,卷钱跑路;学员个人隐私被泄露,家长联系方式被转卖;广告和效果严重不符等。与此同时,校外培训机构在教学过程中严重超越了国家课程标准,“培训机构可能就某个点、某几道题或者某一段知识节点,不断地训练学生,让学生超前学习,提高分数,其实超前学习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是不利的。”
“教育教学要回归到国家的课程方案上来,按照教育规律做我们应该做的事情。”孙惠玲表示,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要支持和规范并举,既要客观看待校外培训的合理性,明确其是校内教育的有益补充,又要以系统观念制定行业发展政策。在细分领域方面对于职业教育、素质教育、继续教育等培训机构制定鼓励性政策,明确政府的引导方向。对于学科类培训,要明确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既要把好监管关、又要把好质量关,避免单维度、超越年龄认知心理和认知能力,一味拔高抢跑,造成学生和家长过度焦虑。“校外教育是把双刃剑,应与学校教育互为补充,形成合力,共同培养好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风险防控
针对如何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风险防控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李剑萍结合多年来收集上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建议,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联合起来,加强培训机构的准入标准设置,加强对培训机构现有资金和扩张情况的审查,防控培训机构盲目扩张带来的经营风险。
“近年来,国内多地发生校外培训机构资金链断裂,有的机构‘跑路’,不仅给广大学生和家长造成财产损失,还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也给正常经营培训机构带来负面影响。”李剑萍说,校外培训机构虽然是营利性公司法人,但其所从事的教育培训是具有公益性的社会事业,国家必须重视对培训机构办学风险的防控。
“建立智能监督服务平台,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是当务之急。”在李剑萍看来,应充分运用现代化智能管理手段,搭建集机构审核、信息采集、监督检查、情况报送等基本功能于一体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便于公众查询与监督。同时,建立动态的“红白黑”名单,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低风险培训机构。此外,还可探索保险制度,引导社会分担风险,如鼓励大型保险公司开发教育培训安全保障责任类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