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工作举措的通知》
红桥政办发〔2020〕7号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工作举措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第1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红桥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的工作举措》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5月18日
红桥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的工作举措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天津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的若干举措》,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制定以下具体举措。
一、发挥投资关键性作用
(一)统筹谋划重点建设项目。聚焦谋划在建重大项目,围绕全区35个重点项目、13条市政道路项目、12个土地整理项目逐一梳理,实施清单管理,提供保姆式服务,加大组织和协调工作力度,科学安排人力物力,优先保证重点项目建设需要。支持天津市2020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清单的项目按以函代证和承诺制办理,对新开工项目,开辟审批建设手续绿色通道;对在建项目,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达到住建部门和环保部门工作要求的,鼓励连续施工。加快推进三条石小学、碧春园幼儿园、红桥中医医院、体育中心等4个项目进度。聚焦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编制“十四五”规划、布局建设西站地区“微中心”等重点领域,强化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机制,谋划和推进40个打基础、利长远的中长期重大项目,形成滚动接续的项目储备。加快区域内大运河管控区合规项目报批进度工作。举办2020年红桥区土地云招商推介会等活动,加快土地出让进度,争取年内出让3-5块优质土地项目。(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规划和自然资源红桥分局、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体育局、区应急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加快谋划“新基建”项目。围绕城市更新,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实施电网发展“1001工程”,加快实施邵公庄、本溪路110千伏输变电等工程。与市国网电力公司签订《打造国际领先能源互联网综合示范区 助力绿色美丽红桥城市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促进全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能源消费转型升级,组建国网(天津)城市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围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结合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确保完成100台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任务。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结合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建设红星职专大数据中心和卓朗大数据中心项目前期工作。围绕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启动消防物联网平台软硬件提升改造工作,实现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全部接入消防物联网平台。(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区人防办、区科技局、区政府国资委、区消防救援支队)
(三)加快补齐社会领域短板。围绕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民生短板,全力抓好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生态环保等民生项目建设。加快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推动建设原区民政局办公楼、原区芥园街道办事处办公楼改建幼儿园项目,增加18个教学班、540个学前教育学位。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年内新增70个托位。加快推进区教师进修学校新址提升改造项目。配合土地出让进度,加快推进铃铛阁、金潞园等地块配套学校建设前期工作。加强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提高检测能力和质量。以强化重大传染病预警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建设,提升养老服务兜底保障能力,新建6所公建民营养老院,增加568张床位。加强公共健身设施、健身园建设,更新29个社区健身园健身器材,推动建设2块十一人制足球场。实施绿化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子牙滨河公园二期工程建设。加块推进西于庄农工商“240亩飞地”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支持北京医疗、教育、央企总部、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等优势资源落户或合作共建,吸引京津冀地区总部、运营结算中心等高品质项目落户红桥,推动工商银行外呼行项目尽快投入运营。(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西于庄街道办事处、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府合作交流办)
(四)提升应急储备能力。围绕提升应急物资储备能力,申报红桥区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围绕公共卫生应急基础设施补短板,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疾病学科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感染疾病诊疗能力水平。推动防疫物资生产重点企业扩能增效。加强防汛、排污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实施新春花苑小区雨污水管道改造、和苑玉门里平房地区排水改造、278处雨污混接点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局、区住房建设委)
(五)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围绕学校、医院等政府投资项目配套设施、城市智慧灯杆建设,优先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围绕医疗物资、能源、水资源等应急储备项目和城市更新项目,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利用红桥机会清单等方式向社会宣传推介各类项目。扩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储备,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参与红桥体育中心项目、津安公司供热旧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和芥园水厂老旧设备提升改造场地扩建项目。对社会资本投资的重大项目,积极申报并纳入市重点项目管理推动。(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规划和自然资源红桥分局)
(六)发挥财政资金关键引导作用。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统筹用好财政性建设资金,合理安排政府投资规模,优先保障区级重大项目、民生项目,优先支持手续完备、已完成立项审批拆迁环评等各项手续和前期准备工作、具备施工条件的项目。支持碧春园幼儿园、红桥中医医院等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挥项目引领作用,统筹前期费用,调动全区各部门谋划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积极性,及时足额拨付配套资金。(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卫生健康委)
二、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七)涵养提升消费能力。全面落实调整完善后的居住证积分落户制度,深入实施“海河英才”和“子牙人才”计划,完善人才“绿卡”服务功能,加大子女入学、落户安居、医疗等方面保障力度,加快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和人才公寓建设,吸引更多高端创新人才落户红桥。落实天津市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相关政策。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从源头保障劳动报酬权益。鼓励推动区内企业发放餐饮、百货等领域消费券。落实天津市各项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政策举措,鼓励区内银行机构丰富投资理财产品种类。(责任单位:公安红桥分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局)
(八)提升商业消费品质。积极鼓励全区企业参加“购天津·春风行动”,突出红桥特色,开展电商促销季、商超促销季、舌尖上的红桥、夜享红桥美食美景、网红之桥推广、红桥家装节、红桥口碑直播等七项活动。鼓励水游城、陆家嘴等大型商业载体发展首店经济,吸引国际国内知名品牌进入红桥市场。支持餐饮、零售等商户采取团购等方式销售。充分利用全区沿街底商和社区载体,支持连锁便利店及夫妻店发展小店经济。推动超市和便利店企业会员制业态发展。用好摩天轮等文化地标,打造红桥网红“打卡地”。鼓励传统实体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利用知名第三方平台进行网络销售。支持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在区内推广应用智能快递站、自提柜、无接触配送等新模式新设施。鼓励建立新能源汽车销售网点,落实国家相关补贴及减免税政策,促进汽车消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九)推进夜间经济升级迭代。打造可持续高品质夜间经济2.0版,实施夜市改造提升、商旅文体联动、特色活动打造、智慧夜市建设等十大工程。支持摩天轮、运河新天地、凯莱赛、新五爱道等夜市运营单位策划组织夜市购物节、夜间美食节等系列活动,加强规范管理,引进和丰富消费业态。推动摩天轮、凯莱赛夜市进一步扩大规模,提升档次,使四个夜市形成各具特色、错位经营的业态布局,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夜市长足发展,带动周边商业经济活力。在我区夜间消费场景中植入灯光秀、3D全息、创意灯饰等,凸显区域文化特色。鼓励支持区内夜市、餐饮、商场、娱乐演出等企业延长营业时间,推动打造复兴路餐饮特色街,发布红桥区夜间精品消费路线、深夜食堂地图,打造夜间经济活力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十)大力发展特色旅游。积极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等文化旅游资源,完善场馆硬件基础设施,增加语音、二维码等导览服务,提高现有文物对外展示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平津战役纪念馆、三条石历史博物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服务设施提升改造,推进北洋大学堂旧址、天津西站主楼、瑞蚨祥绸布店旧址等修缮工程,启动天津义和团纪念馆和曾公祠旧址房屋修缮和环境提升改造。加大旅游宣传营销力度,组织参加2020年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全方位展示红桥旅游资源。积极利用网红传媒公司及各类新媒体宣传运河文化、红桥故事,推广精品旅游线路,打造大运河游船观光项目。(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十一)发展线上经济支持信息消费。加快培育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全息成像等新业态,支持科技型企业利用VR技术开展远程智慧教育培训。积极拓展线上经济、平台交易,鼓励区内电商企业利用天猫商城、京东商城、抖音等互联网平台拓展国内国际营销渠道,帮助企业扩大产品知名度、提升品牌竞争力。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落实电子商务产业扶持政策,力争引进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电商企业入驻。支持5G消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实施《天津市红桥区移动通信基站站址布局专项规划》,完善通信网络布局,实现通信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协调推进,推动新建266个5G通信基站。支持互联网医疗创新发展,推动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
(十二)打造红桥特色品牌。用好红桥老字号企业聚集地资源,发挥老字号企业品牌价值优势,推动老字号企业技术改造、营销模式创新,促进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焕发活力。组织企业积极参加2020年“中国品牌日”活动,全国老字号各类展会,打响红桥品牌知名度,精心培育打造一批区域特色品牌。(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三、推动经济平稳运行
(十三)促进产业生产秩序恢复。全面推进复工复产达产、复商复市复业,充分发挥“132”包保工作机制作用,不折不扣落实“惠企21条”“帮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27条”等政策措施,在“育苗”“扶苗”上下更大功夫,实时动态熟悉掌握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撮合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好就业稳岗、房租减免、信贷等突出问题,积极克服疫情影响,走出困境、渡过难关,提高生存和发展能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及时关注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督促各大超市落实滚单制补货及系统控价运行机制,保证市场货源储备充足,价格平稳。做好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完善区级储备粮监管制度,稳定粮油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税务局、区政府国资委、区金融局、区人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
(十四)全力做好稳外贸工作。制定红桥区促进外经贸发展方案,充分利用奖励资金的撬动作用,多措并举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发展外贸新业态,支持企业出口转内销。组织企业有针对性的参与进博会、广交会及国内外其他展会,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境外投资,建设国际营销网络。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加大对小微外贸企业的帮扶力度。强化国际贸易法律服务,帮助外贸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低法律风险,及时为企业出具因疫情影响未能正常履约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十五)持续优化创业发展环境。建立红桥区金融快速响应工作机制,用足用好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助力企业快速融资,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修订完善《红桥区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新的操作流程,保证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在政务信用监管服务、双公示应用系统、联合奖惩监管等多方面、宽领域对我区政务和营商信用环境提供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局)
(十六)培育发展新动能。落实天津市新动能引育行动计划,建立红桥区推动新动能引育工作机制,研究编制红桥区新动能引育行动方案,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产业图谱为引导,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创意和高技术服务业,提升服务业发展层级。深化人才服务,加快形成“项目+团队”服务机制,“带土移植”转移新动能项目和创新成果;引导新动能企业做好科技项目立项、知识产权挖掘申请、内部管理规范等基础工作,鼓励支持企业申请国家高企、瞪羚、雏鹰等认定,用足用好各项科技政策。积极参展世界智能大会,借助智能大会平台优势,广泛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合作,力争签约一批科技项目。(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政府合作交流办)
(十七)实施科技型企业成长培育计划。对雏鹰、瞪羚、领军企业实行梯度培育,建立国家高企、瞪羚、雏鹰企业等培育库,持续加大项目申请、技术合同登记等科技政策宣讲力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光荣道科技产业园建设,进一步提升园区运营管理水平。加快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积极推进能源示范项目落地,打造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新载体。成立工作专班,加快推动重点科技企业上市工作。(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金融局)
此举措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此举措中有明确实施期限规定的和国家及天津市出台相关文件另有明确实施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红桥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工作举措》起草说明